目前分類:第 6 章 -- 日治時期 (6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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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對台建設,可說在兒玉總督時期奠下基礎。明治31年(1898)後藤新平就任民政長官時,臺灣因每年須耗費600萬圓而飽受批評,當時日本國會並有人倡導,以1億圓售予法國。不料,後藤新平來台就提出6千萬圓建設臺灣的建議,使當時首相山縣有朋以為他發瘋了。

但這後來被減為4千萬圓的投資,使臺灣得以有資金設立「臺灣事業公債法」,並在明治32年(1899)9月成立臺灣銀行,開始建設臺灣。有了銀行,臺灣不僅可發行貨幣,控制臺灣工商業。更使後藤新平得以在台推行各種近代化事業。且可利用人民的儲蓄,達到財政獨立的目的。此外,更可吸收游資放貸給工商業,達到促進臺灣工商業發展的目的。

臺灣銀行尤其後來對米、糖的融資,更是促使臺灣農業發展的重要力量。事實上,後藤新平為改善日本統治初期,臺灣財政赤字的努力是有目共睹的。首先他為擴大臺灣耕地及稅收,開始從事基礎事業的調查與建設,諸如從事土地及林野調查。從事臺灣海港建築與鐵路建設。

設立金融機構,務使臺灣財務能夠自立。其中最重要的,是改變過去臺灣資源被歐美攏斷的買辦制度。像糖、茶、樟腦等,後藤新平就直接勸說日商來台投資,在臺灣加工或成立商市直接買賣。例如明治30年(1897)在台北成立的茶市,取消廈門的中間剝削。

明治31年(1898),鼓勵日本三井物產株式會社來台投資糖業。直接經營砂糖加工,使臺灣擁有舉世聞名的製糖事業。明治41年(1907)為防止英德商人賤賣樟腦,使臺灣樟腦事業受害,於是實施樟腦專賣,並將專賣權利委託給三井物產,使樟腦成為獨佔事業(七十203頁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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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時也為全面掌控臺灣的財政,不落入臺灣人手中。在大正元年(1912)2月,由總督府公佈《府令第16號》,規定「本島人、清國人或只有本島人和清國人參加設立的團體,其商號不得使用『會社』的名字,違者罰款200圓。」

換言之,臺灣人不得自行設立公司,都需要有日本人參與方可。使得原本臺灣人可自主設立的公司因此減少,都被吸納到日本資本去了。若比較公佈此令前1年的臺灣會社,雖由58社成長至96社。

但以臺灣資本成立的合資會社,其資本卻減少1倍。這是日本有計劃拼吞本土企業的證據(二二44頁)。這種不平等法令,直到大正12年(1923)田健次郎總督在台實施同化政策,將日本施行的「民法」在台實施,臺灣人單獨設立公司方獲允許。

而對於生產米、糖的耕地,日本雖說在明治37年(1904)已完成平地的土地調查,並收購大租權,開始為增加生產量作更細的土地劃分。該年並為防止土地兼併,施行地租改正等加重地主的負擔。

事實上,日治時期對於全島山林、人口、土地等的調查,則遲至大正3年(1914)方才陸續完成。適巧,就在大正3年(1914),歐洲發生第1次世界大戰,因砂糖主要生產國德、奧處於戰火旋渦中,故砂糖價格高漲。日本人趁火打劫,為獲巨利,於是設法開始在台收購土地生產甘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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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在第1次大戰期間,因能捉緊機會帶來經濟上的繁榮。然而卻也因此帶來土地價格狂漲。事實上臺灣土地的漲價,起始於明治38年(1905)。

該年日本公佈實施「日本勸業法」(實業計劃法),並因應此計劃成立日本勸業銀行,該銀行可依日本政府公佈的《臺灣土地公佈規則》,來台辦理土地長期貸款。

雖然當時日本勸業銀行在台並無分行,直到昭和7年(1932)才在台北、新竹、台中、台南、高雄等地設立分行。但早期的臺灣業務皆委託臺灣銀行代理,使得當時臺灣土地價格,在第1次世界大戰賺取大量外匯的繁榮背景下,成倍數的成長。

總計從大正3年(1914)到大正8年(1919),4年間土地價格漲價2.5倍。為了抑制狂漲的土地價格,鼓勵將多餘的財富投資工商業。

大正8年(1919)總督府不得不頒佈《地租規則改正》,將地租收益全面提高40%。但為避免提高土地租稅引來抗爭,隔年8月,再修改臺灣所得稅令,減低企業的個人所得稅以收民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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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早期農業可說是以米、糖為主的生產時期。臺灣米在未改良前,因品質粗糙且生產有限,除做為主要米糧外,對日本帶來的經濟效益不大。倒是臺灣糖業發展,在據台前,日本所需的糖80%即從臺灣進口。但當時生產的量不僅有限,製糖方式亦甚落伍,直到日本來台方獲得改善。

明治33年(1900)日本三井財閥來台,設立「臺灣製糖株式會社」,臺灣開始有第1家新式糖場。而主張以國家力量,扶持日本資本主義以開發臺灣的新渡戶稻造,也在明治34年(1901)接受後藤新平的推薦來台,這位岩手縣出身的新局長,也是目前日幣5,000元的面額人物,來台當年就以「武士道」一書聞名於世。

該年9月就任殖產局長便提出《糖業改良意見書》,就以「確保原料,改良甘蔗品種,改良栽種方法,建立水利灌溉設施,保護市場,以及資金補助。」等做為改善臺灣糖業的意見。

同時為改良過去臺灣甘蔗莖細糖少的缺失,他走遍世界各地,不但提供先進的製糖技術,也由爪哇引進新品種甘蔗。使得蔗糖產量,由明治37年(1904)每甲2,100公斤,成長到明治44年(1910)的3,200斤,甚至不停的改良。

到大正年間,臺灣糖不只能滿足全日本的需求,甚且可以外銷。到昭和年代,甚至能生產到200噸左右,產能增加60倍,成爲稻米改良後可以相提並論的美談(二三○203頁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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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在佐久間總督因年老退休,長野縣信州人的安東貞美,在大正4年(1915)接任為第6任臺灣總督。這位在明治31年(1898)曾來台擔任守備,後來又調任朝鮮軍司令,直到佐久間退休來台接任的總督。可惜他就任總督不久,就發生震驚日本的西來庵事件。

事實上,就在西來庵事件的前1年,大正3年(1914)恰巧有日本民主鬥士板垣退助來台並組織臺灣「同化會」,開始現代化且有組織的政治運動。而同化會成立的目的,就是主張臺灣人應同化於日本,享有與日本人平等的權利。這個運動雖說符合當時日本政策,但卻被認為會損及在台日人的利益。

因此總督府不僅下令解散同化會,而且依「治安維持法」,把在日本擁有極高聲譽的板垣退助趕出臺灣(八八128頁)。板垣退助的離台,表面上看似「臺灣同化會」的失敗,然而卻反掀起臺灣「臺灣同化會」的熱潮。

為維護在台日本人利益的總督府,雖命令臺灣同化會解散。但礙於板垣退助的國內聲望,怕引起日本國內有心人質疑。因此為證明臺灣猶是個叛亂地區,不適於同化。恰巧,臺灣這時發生了轟動日本,且被有意擴大的「西來庵事件」。

大正4年(1915)8月,台南市道觀西來庵董事余清芳,以聖神仙佛名義,結合「食菜人」羅俊江定等人,成立「大明慈悲國」宣告獨立,並煽動信徒籌措軍餉,準備謀反。不料事蹟敗露,倉促起事攻擊甲仙埔焦吧哖(玉井)等地派出所,殺死吉田警部補以下18人,即所謂的「西來庵事件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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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在日本統治下,尤其是大正年間,已到了急需工業化的門檻。因為工業化需要用電,故需建設日月潭水力發電。像主持這樣大建設的人,需要在日本國內有雄厚的政治實力才行。

因此,在寺內正毅內閣中號稱實力派的明石元二郎,便繼安東貞美總督之後,在大正7年(1918)被推薦來台。這位原就抱著必死志氣來台的總督,雖然只有年餘,就因經常奔走在日台間,最後病死日本,卻仍遺命,將其骨灰運送來台。

而配合明石總督來台施政的民政(總務)長官則是下村宏,二次大戰前這位在日本曾官拜至國務大臣兼情報局總裁,於戰敗後卻能不顧危險,在軍部攔阻下仍把日本天皇宣佈投降的「玉音放送」出去,使舉國皆知日本已投降事實,避免造成海內外更多抵抗和傷亡,因此名噪一時為人稱讚。

他在台時期,尤其在田健次郎總督任內,則是具體將原敬首相主張的「同化」政策,實行出來的一位官員。站在臺灣人尊嚴,他廢止了小學教員帶劍的規定。同時將明治37年(1904)無視臺灣人人格,實施的「罰金及笞刑處分例」,將判刑3個月以下,可以笞刑代替的司法命令予以禁止。

此外,下村更推翻後藤時代「臺灣人不需要高等教育」的政策,設立了專門招收臺灣人的高等專門學校(七七120頁),興建台北高等商業學校。再者為改革司法將2審制改為3審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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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南大圳係由日本石川縣出生的八田與一規劃完成的。他從東京大學土木科畢業後,就來台參與濱野彌四郎在台南的上下水道工程,以及桃園大圳的設計。大正3年(1914)以28歲年齡升任為技師。

因受當時土木局長山形要介賞識,為培養未來接班人才,而授命八田技師去調查臺灣水庫和電力的建設。不久後,八田與一就向山形局長提出建設可灌溉15萬公頃農田的嘉南大圳計劃。

這計劃遠遠超出山形的想像,成為當時的懷疑,即使是當時的日本甚至國外,至今猶無建設如此宏偉的水庫,被聘請來台的美國土木權威賈土臣也提出類似的懷疑。但相信他的山形局長仍提出計劃,最後經過總督府激烈的爭辯,在下村長官的堅持下,獨排眾議決定興建。

臺灣嘉南平原原本十分貧瘠,可耕地常因冬季乾旱無水可耕,即使夏季有雨,卻因佔有臺灣80%的山地,山勢陡峭,雨季時急洩而下的河川,除造成的洪水泛濫外,更因無集水庫瞬而流失,使大安溪以南的嘉南平原成為「看天田」,無論人民多努力耕作,猶無法脫離貧困,而嘉南大圳的建設,猶如救星般,使得嘉南平原最後成為富沃的良田,甚至有臺灣「米倉」之稱。

完成於昭和5年(1930)的烏山頭水庫,堰長1,273公尺,高56公尺,堰寬底部30公尺,頂部9公尺。其可灌溉的水路總長1萬6千多公里,為萬里長城的六倍,總工程費花費日弊5348萬圓。成為當時建設的一大壯舉,也是日本向外誇耀的一大技術成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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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在臺灣剛要開始工業建設之際,大正3年(1914)歐洲暴發第1次世界大戰。日本經濟得到史無前例的發展,除了貿易,光是軍火藥收益就達14億圓。大戰中由於船舶不足,造就了日本的航業和造船業。

統計當時光是售予英美的船就有184艘,日本因此成為世界三強之一(一四八263頁)。但富有的日本也僅3、4年光景,大正6年(1917)歐洲的戰爭,就因德國宣佈「無限制的潛艇襲擊中立國船隻」,打擊不參戰,卻以物質援助英法的美國船隻,逼使美國加入協約國,成為協約國快速獲勝的關鍵。

表面上看來,日本產品趁著大戰期間,開始大量傾銷東亞及中國殖民地。情勢似乎對日本經濟有利,但只是表面上的情景。事實上,日本已因過度商業生產,造成日本農村過剩人口湧向都市。加上過度實施資本主義,整個社會不但貧富懸殊,且勞工在飽受壓榨下,使得日本本身成為足以發展社會運動的國家。

而日本生產的農產品原本不足,加上外銷需要,農產品價格暴漲,米穀更是供不應求。

大正7年(1918),寺正內毅組閣期間,日本為了加入列強,臨時出兵西伯利亞圍堵布爾什維克行列。而發生米穀不足,全國無糧農民,搶奪米的「米騷動」事件。這個問題後來幸賴臺灣及朝鮮米的援助,才使問題未繼續擴大。也使得臺灣及朝鮮,從大正9年(1920)起,就被迫大量種植稻米,以供日本需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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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不幸的,戰後的經濟危機,也開始席捲整個歐洲帶來金融風暴。像英國原以為戰勝而沒收了大批的德國船隻,卻反而擊垮了本國的造船業。此種情形,在歐洲國家比比皆是,歐洲的經濟因此蒙受重大打擊。

尤其是過去的海外市場,在戰爭中也被陸續被美日商品取代了。可說從大正6年(1917)年起,歐洲在戰後還來不及復原,就已淪入經濟不景氣,以及失業的恐怖當中。

歐洲的過度資本主義興起,加上大量失業人口,使得共產思想與社會運動因而抬頭,到處發生大型的罷工事件和示威遊行。民主浪潮,加上歐洲經濟不景氣,逼使英國不得不在昭和6年(1931)成立「大英國協」,讓加拿大和澳洲等屬國獨立,成為仍以英國女皇為元首的國家。同時放棄英鎊,而以美元取代做為全世界的貨幣。

歐洲經濟不景氣,不只為害英法意等戰勝國。對戰敗的德奧等國,受害更是慘重。除負擔戰爭賠款外,更失去原有屬地原料的提供,工廠停工,人民生活哀號遍野。為拯救百姓,無計可施的德國政府開始大量印制鈔票,結果更帶來巨大的傷害。

大正12年(1923)6月,原可兌換100萬馬克的1塊美金,不到10月,成為可兌換2兆5千億馬克。在此背景下,加上共產黨火上加油,使得完全失去社會秩序的德國,人民盼望回復過去帝國時的繁榮。這些都是促使德國有再度發展成為獨裁國家的社會基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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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文官總督,從大正8年(1919)第八任的田健治郎總督,到昭和11年(1936)第16任的中川健藏總督卸任為止,共歷 9任17年。

原來日本從明治天皇親政以來都是軍人組閣。但因「尊王」不「攘夷」,全盤西化的結果,使得日本民智漸開。雖說日本在第1次世界大戰後,躋身於世界3強。但因土地、資源有限,在人口成長爆炸壓力下,人民生活仍是十分困難。加上過度施行資本主義,不僅造成社會嚴重的貧富懸殊,也造成社會大量的失業。

尤其在日本米糧供應不足下,武人當政,不斷的對外戰爭,更是民不聊生。於是文人組閣,便成為日本當時國民的心聲。不巧,寺內正毅組閣期間,又發生了震驚全國的「米騷動」事件。那是日本全國缺糧,卻還受列強邀請出兵西伯利亞,因受不了饑餓,發生大量農民搶米的事件。

寺內內閣為此負責,只得辭職。日本軍方在輿論的壓力下,不得不讓原敬為首的政友會取得政權。而臺灣也是在此背景下,田健治郎成為臺灣首任的文人總督。

田健總督一上台,為顯示文官治理特質,不僅將行政長官易名為總務長官。且將原本由其兼任的臺灣軍區司令職務,交還天皇,在台另設置軍司令部。並將每年編制約7千人的日本部隊,其在台所有的軍需費用,全由日本政府負擔,這對促進臺灣的建設有正面意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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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統治臺灣,其中最被詬病的則是臺灣的教育問題。臺灣教育,在清末除部份私塾,就是義學,但其量仍難與人口數相比。何況願就學的人亦極少,使得日本領台之初,全島幾乎有95%以上的人口為文盲

故為全面教育臺灣下一代,明治28年(1895)就在台北創設「芝山巖學堂」,主要係配合地方行政需要,以教導日語為主的臨時性學堂。次年,再以國家事業,在全台各地設置「國語學校」,訓練本地人當通譯或公家之差役。並設有15所「國語傳習所」,開始對臺灣人施行以日語為主的小學教育。

這個「國語傳習所」,直到後藤新平來台,總計就有52所。明治32年(1899)為配合後藤長官在全台各地設置學校政策,全部改名為「公學校」,為臺灣人提供六年的小學教育,而日本小孩因語言程度不同,另設立「小學校」,供其就讀。

而「國語學校」,則是為配合日本人來台建設而有的學校,因此可分為師範部、國語部及實業部等3部份。師範部為培養「公學校」師資的學校;國語部則為教授日語而有的普通中學;實業部則為配合日本在台建設,像農業、電信及鐵路等技術指導而設的學校。

日本早期所設的這個實業部,雖於明治39年(1906)停止招生。但該部在明治32年(1899)以招收臺灣人為主的的臺灣總督府醫學院,卻成為大正8年(1919)以前,臺灣最高等的學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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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說田健總督的作為,促使臺灣成為日本國土的延伸,遭遇許多困難,但在他任內仍有一件值得樂道的事,即是成立「臺灣總督府醫學專門學校」與「台北帝國大學」。

臺灣有醫學教育,可說是源於基督教。滿清同治4年(1865)英國長老教會差派馬雅各醫師(Dr.James.L.Maswell)來台宣教,在台南開設醫館,開啟了西醫治病之門。

緊接著加拿大長老教會馬偕叡理牧師(Rev.George LeslieMackay),也來到北臺灣。光緒6年(1880),在台北設立馬偕醫院,隔2年,又成立「牛津學堂」,開始教授醫學(七五68頁)。

但這些都非屬正式的醫學教育,臺灣正式的西醫教育,可說是成立於乃木總督任內,明治30年(1897)4月成立的臺灣醫院的附屬醫學講習所。到兒玉總督時期,後藤新平將之改名為臺灣總督府醫學校。

這個學校創立之初,後藤新平即由日本請來曾在臺灣出版第1本《臺灣醫學雜誌》的山口秀高出任校長。學校初創之始,學費都是公費,後來才改成自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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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種嚮往尤以大正3年(1914)板垣退助來台成為高潮。板垣退助為四國土佐人,明治維新建國功臣,過去曾參與征韓論,失敗後辭官組織政黨。


明治31年(1898)與大隈重信共同組閣,主張臺灣人須同化成日本人,並應設置民選議員,成為臺灣人歡迎。林獻堂特別邀請來臺(一四八67頁),藉機發起「臺灣同化會」,邀請他為總裁,主張臺灣應同化於日本,享受和日人同等權利。

也就是說要使臺灣同化於日本,就要廢除使臺灣成為殖民地的「六三法案」。

此法於明治29年(1896)3月,以法律第63號制定。當時因應臺灣抗日,日本議會授權總督府「立法」,就臺灣統治需要有行政、司法及立法權,但以3年為限。無奈大權在握的總督府從此不願放棄,一再藉故展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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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同化會雖解散,已使人深知「六三法案」為害甚鉅。後來在同情臺灣人權的日人伊藤政重律師及久我懋正兩人鼓吹下,臺灣開始「廢除六三法案」運動。

這次運動使得臺灣總督府不得不驅逐伊藤政重2人,對參與的臺人施壓(二一86頁),逼使林獻堂等人不得不出走到總督府無法管轄的日本發展。
大正8年(1919)由林獻堂、蔡惠如發起,聯合林呈錄、蔡式穀、鄭松筠、羅萬俥、黃呈聰、吳三連、劉明朝等二百多位留學生,在東京富土見町教會成立「啟發會」,林獻堂自任會長。

林獻堂為林朝棟堂弟,台中霧峰人,時任台中廳參事,清治時與板橋林家並列臺灣兩大地主。明治43年(1910)因緣結識中國梁啟超告之臺灣受異族統治:

政治受差別、經濟受搾取、法律又不平等。最可痛者,尤無過於愚民教育,處境如斯,不知如何而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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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去臺灣推動「廢除六三法案」,主張臺灣適用日本法時,總督府皆以臺灣獨特性為由,在日本議會反對(二一133頁)。

大正7年(1918)公告《違警令》開始迫害參與運動者。所謂違警包括無固定居所、亂丟垃圾、流言虛報、戶外政治演講、教唆妨害安寧、妨害他人自由,隨地吐痰、沒掃公廁等無所不包。

將要求臺灣民主運動的戶外政治演說與亂丟垃圾、隨地吐痰、甚至不掃公廁者同列,成爲可隨時捕捉對象。為求反制,林獻堂等人不得不採釜底抽薪,跳過「廢除六三法案」,直接要求實施地方「自治」。

即主張法律應由日本議會制定,屬於臺灣的獨特性,應由居住臺灣所有人,包括在台日人、華人、台人及原住民共同組成「臺灣議會」制定,否定總督府在台制定法律權利。

林呈祿提出的主張獲得新民會同意,卻因新民會純屬研究機構,為落實運動主張,委由也是新民會員陳炘吳三連彭華英黃朝琴等人在日本成立「東京臺灣青年會」負責推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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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壓制臺灣人「自治」的政治要求,臺灣總督府皆以強制解散各地因應「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」,而成立的「臺灣議會期成同盟會」。

尤其是西來庵事件中造成眾多冤獄的行政長官內田嘉吉,就任臺灣總督後,就在大正12年(1923)12月,引進該年1月才在日本實施的「治安警察法」,鎮壓並檢舉文化協會與議會設置運動的有關人士。

該年12月,在毫無預警下,將請願成立「臺灣議會期成同盟會」的相關幹部,包括蔣渭水、蔡惠如、蔡培火、林呈祿、石煥長、陳逢源、林幼春、王敏川等共49位幹部逮捕。

蔣渭水等18人,分別被判監禁四個月不等徒刑,使得當時臺灣民主人士,在內田總督統治下,又經歴了一次猶如「西來庵事件」時的白色恐怖。

因當時日本總督逮捕的理由,係引用日本實施的「治安警察法」,故稱為「治警事件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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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在臺灣發生「治警事件」時,日本卻在該年發生經濟損失慘重的關東大地震。雖說日本在第1世界大戰,曾因歐美各國忙於戰爭,無暇顧及東亞市場,趁機 賺取不少財富。但大戰後,因戰爭賠償處理不當,使戰勝國卻因沒收大量產品,致使國內生產過剩,產生大量失業勞工。

 

而戰敗國也因賠償過鉅,導致人民生活困 難。在此情況下,歐美各國紛紛採取自救辦法,一方面提高關稅,採取保護政策,同時與殖民地聯結起來,成為不與外面貿易往來的「區塊」。


另一方面,則反過頭來,搶攻其在亞洲的原有市場。使得日本因應戰時需要,擴大的投資因缺少市場,而產生泡沫化現象。不只造成社會上大量的失業人口。整個社會也開始脫序。現在又發生關東大地震,使得原本不振的經濟雪上加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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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到臺灣文化協會影響,農村的知識逐漸改變。事實上,自從殖民主義興起後,有人將列強爭奪的產物,譬如 19世紀爭奪「棉花」稱為「棉花時期」,繼而則爭奪「樟腦」與「蔗糖」的時期。第1次大戰後轉而爭奪「煤油」等能源。日本治台時期,正巧是糖業爭奪最興盛 時期,故對臺灣糖業發展,便成為日本治台的重心之一。


不幸的是,製糖需要土地種植甘蔗。從平埔族漢化的臺灣人,因逃避明清重稅,多以「隱田」藏匿,故對擁有土地者都以「業者」相稱,不稱「地主」,蓋使政府無法向「地主」課稅。清朝劉銘傳為增稅收,實施土地「清丈賦課」引起反抗,原因即在此。所以對明治 31年(1898)實施的「臺灣土地調查」,臺灣人也做如是想,許多「隱田」因而落入日本政府手裏。

 

尤其明治 36年(1903)完成的「臺灣土地調查事業」,大正 3年(1914)完成的「臺灣林野調查事業」,更是沒收了許多無登記的私有地,皆改稱為國有地。但這些國有地事實都已開墾,只是在清朝治台時,為躲賦稅而未領丈單,故使日本政府有理由,以濫墾、濫耕名義予以沒收(七八26頁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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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在臺灣蔗農為他們的生存抗爭時,不料,大正 13年(1924)伊澤總督又讓退任的日本官員,以「無照」名義佔有已有佃農耕作的土地。被沒收土地的農民,在謀生無門下唯有訴之抗爭。

無獨有偶,大正 14年(1925)「臺灣官有林野整理事業」發表,使得昭和 2年(1927)被徵收林地的農民也加入抗爭。這些抗爭,根據統計直到昭和 3年(1928),全台共計2萬2千多戶,8萬多農民。此外,根據總督府報告,尚有9萬多人亦準備參加抗爭(七八28頁)。


而當時在台日本人,統計昭和元年(1926)共有15萬人,佔當時全台人口不 到4%,卻擁有可耕地10萬3千多甲,約佔全台可耕地8.1%(二一  567頁)。這些統計,尚不包括被日本政府沒收大批的「無照」公有土地,可見當時臺灣農民缺乏耕地的嚴重。

雖說「二林事件」使蔗農組合遭遇挫折,但也使臺 灣農民的抗爭有了學習機會。大正 14年(1925)就由於農民團結,使得原本要收回耕地,做為自營農場的新興製糖會社,及陳中和物產株式會社因此不得不放棄收回耕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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昭和元年(1926),伊澤喜多郎引發日人退官佔地事件後。臺灣土地爭 議不斷,而且層級又多涉及日本高官。使得當時領導農民組合抗爭的簡吉、趙港等人,覺得有必要聯合日本國內的農民運動共同抗議。

遂決定與來台協助「二林事 件」官司,日本勞動農民黨的麻生久布施辰治等人合作,並以「臺灣議會請願運動」方式,向日本帝國議會請願。簡吉,高雄縣人,台南師範學校畢業後在鳳山公 學校擔任教職。因發生日本退官佔田不公義事,因而參與組織「鳳山農民組合」。

同時協助「大甲農民組合」,對抗退官佔田事件,而結識當時領導「大甲農民組 合」的台中縣人趙港,成為知己。二人從此獻身臺灣農民運動,成為早期臺灣農民運動的代表領袖。


可惜的是,對於剛萌芽的臺灣農民組合,剛好遇到世界潮流,不只蘇俄,大部份的歐洲,甚至日本和中國都一窩蜂走向共產主義運動。所以當弱小的臺灣農民組合, 面對強權的日本退官佔田事件時。在束手無策下,認為有必要結合與共產黨有關,日本勞動農民組合來壯大聲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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