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同化會雖解散,已使人深知「六三法案」為害甚鉅。後來在同情臺灣人權的日人伊藤政重律師及久我懋正兩人鼓吹下,臺灣開始「廢除六三法案」運動。
這次運動使得臺灣總督府不得不驅逐伊藤政重2人,對參與的臺人施壓(二一86頁),逼使林獻堂等人不得不出走到總督府無法管轄的日本發展。
大正8年(1919)由林獻堂、蔡惠如發起,聯合林呈錄、蔡式穀、鄭松筠、羅萬俥、黃呈聰、吳三連、劉明朝等二百多位留學生,在東京富土見町教會成立「啟發會」,林獻堂自任會長。
林獻堂為林朝棟堂弟,台中霧峰人,時任台中廳參事,清治時與板橋林家並列臺灣兩大地主。明治43年(1910)因緣結識中國梁啟超告之臺灣受異族統治:
「政治受差別、經濟受搾取、法律又不平等。最可痛者,尤無過於愚民教育,處境如斯,不知如何而可。」
不料,梁氏卻答以:
「三十年內中國絕無能力可以救援你們,最好效法愛爾蘭人之抗英。在初期愛爾蘭人如暴動,小則以警察大則以軍隊,終被壓殺無一倖免。後乃變計,勾結英朝野漸得放鬆壓力,繼而獲得參政權也就得與英人分庭抗禮了。」(二一25頁)
受此啟示,加上主張臺灣同化的板垣退助來台,在他影響下開始走向臺灣「同化」的民主社會運動。
他們利用暑假回台在各地辦理演講,組織工會,要求總督府實施民主自治,當時臺灣最高學府的醫學校和師範學校學生在此影響,開始走出學校,成為臺灣民主運動軸心。
可惜「啟發會」後因帳目糾紛式微。在蔡惠如奔走下,大正9年(1920)1月重新組織「新民會」。仍推林獻堂為會長,希望藉此改革臺灣政治。
該年9月,利用日本會議開議,在東京提出:「請於臺灣設置特別議會,賦予在臺灣施行之特別法規,及在臺灣施行預算之協贊權」(一二一8頁)。展開第一次「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」。
李政隆小檔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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