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分類:第 4 章 -- 明鄭統治時期 (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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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鄭治台,統計從明永曆16年(1661)到永曆37年(1683)總計23年。鄭成功雖是海盜出身,但對明朝之盡忠卻是史所公認。

鄭成功原名森,字福松。天啟4年(1624)生於日本長崎附近的平戶。其父鄭芝龍福建南安人,原為海寇李旦部屬,與顏思齊為伍居住日本期間,娶日人田川氏為妻,後謀在日叛藩不成亡命海上。

天啟年間成為中國東南沿海最大海寇,受明朝招降,官拜守備加遊擊,又續剿滅李魁奇、鍾斌、劉香等海盜有功,崇禎17年(1644)封為南安伯。時值滿清入關攻入北京,明思宗自縊而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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鄭成功抗清所以失敗,原因很多。部隊多海盜,殘酷成性。西班牙宣教士康貝斯(Padre Francisco Conbes)於1667年在《國姓爺之招諭呂宋》一文中如此批評他說:

「1644年,他年僅21歲,卻已開始獲得勢力,將人口眾多的中國沿岸各城鎮,悉以掠奪破壞。使他成為海上絕對霸主,在中國幾乎有『帖木耳』重來之稱呼。

但他殘忍已極,任一己之怒,所殺者逾三百萬人云云。他對眾人雖有殘忍行為,但他們卻都悉數服從他,並共同喜獲掠奪之利益。因其國民常受此最有力之佳餌所動,致盲目去冒其最大之危險。」(十一411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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鄭成功經略臺灣,先以屯糧為主。因當初攻臺,聽從何斌建議,以為一到臺灣,即可解決糧荒,故攻臺時僅備少量糧食,及至澎湖行糧已盡,搜括無所得。

不得已當晚冒雨起行。幸得天祐孤忠,原必經熱蘭遮城下的鄭軍,卻因鹿耳門海水突然暴漲,得以順利繞過熱蘭遮城,從北線尾和老灣之間攻入大員(安平)。

但所得糧食也僅夠半月。因欠糧,雖親自視察平埔族各社,所得仍少,與當時何斌所述不同。不得已,從圍城撥出兵力,立刻實施寓兵於農的「屯兵」政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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鄭成功治臺很短,無法看出什麼成果。倒是「屯兵」制不久後顯出效果。蓋自鄭成功東征來臺,留守金廈諸將皆抗命,不發一船來援致使糧絕。

鄭成功為此奔波,甚至達「官兵至食木子充飢,日憂脫巾(脫袍投降)之變。」的境地。除派人於鹿耳門等候糧船外,若有官私船東來者盡行買糴(糧)給官兵。並於4社秋收時持金10錠去買禾粟,但也只可給食10日。

而「屯兵」初時,疾疫大作,加上水土不合,死者更多。《臺灣外記》也記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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散居在臺灣西南部一帶的平埔族,原無人統治,經荷蘭人治理後,仍盼望回復原來狀況。故明鄭攻臺,誤以為可以解脫荷蘭人統治雀躍不已。

不只新港4社不加抵抗,南部鳳山8社,甚至也有殺荷人取悅鄭軍之舉。當時正值鄭成功與荷蘭人用兵。惟恐平埔族助荷,故為安撫一面奪其土地,實施「屯兵」制。

一面則在攻臺不久,6月14日提出有名的撫番8條令諭。對於平埔族首次秋收,也能遣兵以錢購買。但這只是在金、廈抗令,「俱遷足不前」,有限兵力下,對赤崁附近不得不作的懷柔政策。偏遠地區則不如此。其治理則不出海盜作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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鄭經在臺灣並不因滿清將其視為海外而息戰火,仍以經略中國為目標。

明永曆帝24年(1670)以招討大將軍名義,致書平西王吳三桂。以「今者四海顒望,惟殿下一人」期望吳三桂舉事。而「敝國雖小,樓船千艘,甲士十萬,惟殿下所使之。」鄭經願以臺灣之力協助。

果然明永曆27年(1673),中國暴發以吳三桂為首的「三藩之亂」,而駐守福建的靖南王耿精忠,因此致書鄭經相約抗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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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鄭對外關係,是繼續鄭成功時代的對外貿易政策,與之貿易的國家,有東方的日本和琉球,西方的葡萄牙、西班牙和荷蘭等國。


然而當鄭成功攻佔臺灣後,與之貿易的國家就分成兩個集團,有在明鄭統治臺灣期間,始終與明鄭為敵的荷蘭,以及後來想與中國貿易不成,最後與明鄭互市的英國。還有在其間游離的日本和西班牙。

荷蘭因兵敗雖退出臺灣,仍一心想回臺,清朝福建總督李率泰清楚其意圖,認為可利用,來驅逐明鄭在中國的勢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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鄭經因兵敗,回到東寧,不理國事,終日飲酒作樂。而陳永華又中馮錫範的奸計,相約解去兵權。等陳永華解去勇衛兵權後,馮錫範卻置之不理,反回頭掌握兵權,陳永華始知中計,因此鬱悶而卒。


不久後,鄭經亦亡,遺命鄭克臧繼任。鄭克臧取陳永華之女為妻,深受鄭經信任,鄭經西征時,特委以世子監國。由於鄭克臧嚴守律法,有其祖鄭成功風範,因此得罪不少群臣。

馮錫範於是串聯失意將領,及國戚造謠,說鄭克臧非鄭經親生且又嚴法,將對鄭家親族不利,不宜接替王位,入告於鄭經母親董夫人,收其監國印後,並加以縊殺,其妻陳氏並以身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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