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分類:第 5 章 -- 清轄時期 (4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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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朝治台目的為的是偏安海外,避免漢人海外聚眾,故有「護番」之舉。其目的決非全為平埔族著想。

這事可從乾隆16年(1751)承辦水沙連案的總兵李有用,為制敵機先,曾透過北路岸裏社通事林俊透、大甲社通事張達京等,邀來蛤仔蘭(宜蘭)、大雞籠(基隆)等生番土目16人到總兵衙門,表面說是犒賞,其實是示以兵威。

但卻遭到喀爾吉善當面訓斥,以生番為治台「外護」,不但「不可以加以招撫,亦斷不能令其與熟番漢民習熟。」嚴格要求臺灣鎮道,日後不准再做類似讓生番與熟番、漢人熟習的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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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清朝而言,不管如何「熟番比漢人可靠」。乾隆11年(1746)喀爾吉善剛到任,就已發現漢化平埔族,因人口滋生,往外謀生,勢必與生番產生衝突,可以做為邊防利用,於是陳奏:「臺郡生番與平埔漢民不相融洽,是以漢奸不敢入山;而向例於秋深水涸嚴守要隘,以防焚殺。」(一八六85頁)

可見當時的漢人與平埔漢人,已不能分別之狀況,引進熟番兵防範生番,始終成為喀爾吉善的治台方針。

而對徵用熟番兵,起初朝廷仍有疑慮,直到乾隆19年(1754)臺灣邊界擴大,清兵捉襟見肘,主張「以番制漢」的喀爾吉善,即使發生了內凹庄事件,仍執意引進熟番兵,命令由阿束(彰化)、柴坑仔(彰化大竹)、大肚、貓霧捒(台中)等社,輪流把守台中彰化一帶生番邊界。並在該年12月下令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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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說,乾隆時期是臺灣平埔族最受保護的一個時期,為防止流民越界,不僅多次增修界址,防止流民越界。

乾隆24年(1759)新任閩浙總督楊廷璋,就以喀爾吉善任內,所立界石混淆難以稽查,是導致爭田訴訟層出無窮主因,故在乾隆25年(1760)參酌官民各方意見重定界址,繪製臺灣新舊界址圖,這是當時清朝統治範圍(二六六176頁)。

他總結臺灣、鳳山、諸羅三縣邊界完整不用改定,而彰化縣與淡水廳則未曾劃清。因此指示除了明顯地形,像山丘、溪流、水圳等可為依憑,劃定永久性的界限外,對於缺乏明顯地形或有阻隔的連接處,則以人工挑挖深溝,以及堆築像牛背的土堆,稱為「土牛」(二六六附錄四)。但不管乾隆如何護番仍無法阻止流民越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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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朝治台,表面上雖是「以番制漢」,制定許多有利平埔族政策,無奈執行者卻是閩人。這是清朝治台源於施琅建議:「臺灣駐防兵丁,俱用福建內地兵丁,如有兵出缺,不許將臺灣人補充。臺灣兵丁,照例3年1換,不許攜帶家屬。」

不只兵丁,官員也由福建派出,且規定「臺灣文武官員,亦不許帶家屬前往。」而漢人鄙視外族,尤其視臺灣「平埔族」非人,所以平埔族在漢人治理下,極為辛苦。

或許在當時,設法使不是人的「番」漢化,被視為德政。故意用苛政,促其漢化。雍正年間授命來臺,繪製臺灣地圖的耶穌教會,宣教師德麥拉(Padre de Mailla),曾目睹當地平埔族,飽受通事及當地官吏殘酷的治理,向當時福建總督反應,得到的回答竟是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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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於臺灣始治時,以「照舊」兩字,沿用明鄭時的田賦和番丁稅,使得臺灣平埔族人,不得不以隱田,或以流民身份存在,免除清初的重稅,及帶來生活上的傷害。因平埔族身份敏感,無法被不同平埔族認同,故有藉漢化掩飾,並提高其出外謀生的身份。

此種作為,起初臺灣人口壓力尚少時,對於外出流民的管理,清朝尚能有所作為,制定「以番制漢」政策來加以管理。及至乾隆50年(1785)時,清朝治理臺灣已過百年,對於流民及其衍生的後代,也成臺灣的多數。

加上乾隆的漢化政策,使得平埔族過剩人口,往外開拓的流民,因此都成為薙髪、漢姓的移民了。這種結果,當然會削減臺灣各地盤據,不同平埔族的勢力。透過流民北移,臺灣成為不同族群雜處的社會,這種社會在初期,當然會帶來番民間土地爭執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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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人口雖說移民不多,多為「人口稠密」的平埔族,但經過康雍兩代,近60年的統治,人口繁衍者眾,其中多為人滿無田往外謀生者,為求方便故而漢化。加上「三禁」,部份偷渡客來臺。故發展到乾隆時期,臺灣轄區內土地已不敷使用,故常有越界偷墾,以及層出無窮的番民爭地問題發生。

這些不得已離開土地的平埔族人,清朝不但不憐其境,概以流民視之,並且對他們施行極為不公平「護番」政策。

在清治初期,流民人口很少,尚不構成治安威脅。然而到乾隆晚期,像林爽文事件,已繁衍成極多人口。這些人不但足以威脅清朝統治,且都漢化被誤以為是移民。乾隆53年(1788)來台平定林爽文之亂,郡王福康安就奏稱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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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噶瑪蘭」原名「蛤仔難」,嘉慶15年(1810)納入版圖,閩浙總督方維甸過台查後,向朝庭奏稱:「淡水玉山之後,地名為噶瑪蘭,係屬番語,因閩音不正,訛為蛤仔難始改名。(二四六177頁)

而清朝真正知道噶瑪蘭,則始自康熙年間,黃叔璥著《台海使槎錄》曾描寫當時情景:

漳州把總朱文炳帶卒更戌,船在鹿耳門外,為風漂至南路山後,歷三晝夜至蛤仔難,船破登岸,番疑為寇,將殺之。社有何姓者,素與番交易,力為諭止,晚宿番社,番食以彘(鱉),朱以片臠(肉)餉番,輒避匿不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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噶瑪蘭雖入版圖,但若從其管理,不難發現清朝傳位至嘉慶時,國勢已趨衰微。而朝清積弱原因,可從乾隆論起,乾隆在位時做了10件大事,那就是「兩平準噶爾,一定新疆,兩掃金川,一靖臺灣,一降緬甸,一收安南,兩降廓爾喀。(十五7頁)


其中尤以平定回疆更是艱苦,雖使中國版圖擴大但也耗盡國庫。加上晚年寵信權臣和珅和福康安,貪黷專橫,致使吏治敗壞,造成許多叛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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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慶雖將噶瑪蘭納入版圖,卻已無力奉行「護番」政策,只能維持現狀,任由民番雜處。當時總督方維甸奏陳噶瑪蘭當時民居情況時說:

「其地三面距山,東臨大海,平原寬廣,形若半規。南有蘇澳,可進大船。北有烏石港,僅容小艇。中有濁水大溪(蘭陽溪),出山東注,原在噶里阿完社(宜蘭五結)東旁入海,近年故道淤淺,正溜北徙,繞過員山,逕五圍之東,由烏石港入海。

民人所居,除五圍之外,尚有員山、溪洲、羅東、湯圍、柴圍、大湖圍、三十九結圍、都美圍、勞勞圍、下溪洲、几穆撈(宜蘭冬山)、辛那罕(宜蘭礁溪)等處及圍外零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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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流民之多,到道光就位時已成臺灣動亂根源。雖說清朝對臺統治,不斷因流民偷墾而擴大,為治理這些地方,也幾次移遷縣治。

嘉慶14年(1809),為深入治理台北地區,將淡水廳的新庄縣丞,遷駐艋舺(萬華)改名艋舺縣丞。又將彰化縣鹿港巡檢,北移駐大甲,改屬淡水廳治理。

嘉慶15年(1810)越過三貂嶺,將噶瑪蘭納入版圖,使臺灣治理擴及至後山宜蘭一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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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清末的吏治極為敗壞,其中又以臺灣為最。長期在台剿亂,道光27年(1847)就任臺灣道的徐宗幹,就曾批評說:

各省吏治之壞,至閩而極。閩中吏治之壞,至臺而極。然猶是民也,猶是官也,豈其無可治之民,無可用之官,而卒至束手無策者。一言以蔽之曰,窮而已矣。

搶擄之罪生死未定,尚在後日。號寒啼饑,目前別無恒產,流至海外,更無家可戀。不能坐守餓斃,只可挺而走險。是民以窮而不能治。聽之愈頑,殺之愈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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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有名的叛反,乾隆以前有康熙60年(1721)的朱一貴事件,其次則是雍正10年(1732)大甲西社番亂,趁機在鳳山舉事,立「大明得勝」旗幟的吳福生事件。因規模很小,起義一個多月就被剿滅。

再來就是乾隆33年(1768)岡山人黃教,聚集反清者百人的叛反事件。由於黃教善用山徑進行遊擊戰,使清兵疲於奔命,最後調動新港社番民,守住羅漢門(台南內門鄉),並在此設隘才得以平息。

最後則是發生於乾隆51年(1786)8月,臺灣史上最大的「林爽文事件」。台中大里杙人林爽文,因組天地會與人結拜。當時適逢斗六門(斗六)楊光勳兄弟二人爭產互鬥,官府查辦擄人,結果引來劫囚,並殺傷官兵後遁入大里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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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朝雖付出慘重代價,但也因此學會「以台制台」,也就是日後若有人叛反,則可用「義民」來對付反清的臺灣人。康熙60年(1721)臺灣朱一貴反清,藍鼎元發表「檄臺灣民人」中稱:

「有能糾集鄉壯殺賊來歸,即為義民」。

「義民」成為臺灣助清平亂者的總稱。乾隆55年(1790)臺灣府楊廷理在林爽文事件後,刻碑時也說:「用召壯士,大舉義旗,不3、4日,凡台屬泉、粵莊、番社之民感生義憤,輒以萬計,為製營帳,備器械,內外防禦,南北諸路又廣為招募,以為賊眾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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陸之一、臺灣民變-2-戴萬生事件

就在清朝忙著平定太平天國時,同治元年(1862)臺灣也發生戴萬生叛反的事件。原為彰化縣籍,北路協署稿書的戴萬生,不滿副將夏汝賢索賄,憤而辭職歸莊,立天地會,為清兵查察而起事,並得四塊厝林日成策反,不僅攻破彰化城,殺夏汝賢等官,甚至得到全臺響應。

為平息該事件,福建巡撫徐宗幹奏請,新竹紳士「布政使」林占梅為「全台團練大臣」。同治4年(1865)台澎道丁日健檄澎湖廳辦團練,設立「保定局」。同治13年(1874)臺灣設立「團練總局」,由道府授權本地士紳團練各莊勇丁,有亂時以資捍衛(六四5頁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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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人的械鬥,不只「官逼民反」,因官吏貪腐激起民怨產生反抗。近代學者研究,清代臺灣分類械鬥,大抵可分為五類,即島內因省籍不同械鬥,像泉、粵械鬥。

康熙60年(1721)閩籍朱一貴叛反時,與下淡水(高屏溪)粵籍杜君英相約起事,但因攻入府城後,杜縱部下擄掠婦女,引起衝突反目成仇,就成為閩粵分類械鬥的開始。

所以,不只平常就互相挑釁攻擊,尤其每次對方叛反時,另一方則以「義民」名義攻擊對方,成為屠殺的藉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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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朝治台未以長治久安為計,故不重視臺灣教育。臺灣雖在始治之初,康熙24年(1685)根據當時1府3縣的行政區域,設有府縣學校,但人數極為有限。

像設於台南的府學,始設時招生20員,到同治增添到30員。其他縣學,臺灣縣招生15員,附設澎湖學生3員總計18員。至於諸羅和鳳山兩縣,則與臺灣縣一樣,各為15員。

這些學校隨著清朝治台疆域擴大也在增設,像雍正元年(1723)設立彰化縣學,招生8員,淡水附縣合考,增為15員。而淡水廳學,則於嘉慶22年(1817)始設,招生6員,內含噶瑪蘭生1員。也就是說,直到同治年間,除淡水和噶瑪蘭兩廳未設學校外,其餘皆已設校(一四六27頁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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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各地皆有舉人和進士,後來成為清朝對外誇耀臺灣教育成功所在。事實上,真正能代表臺灣教育卻是設於各番社的社學。康熙24年(1685),臺灣府學教師林謙光著《臺灣紀略》,說明當時臺灣教育情景:

今道府設立社學,教誨番童,漸有彬彬文學之風矣。」當時為教化轄內平埔族,像新港、嘉溜灣、歐王(蕭蘢)、麻豆等明鄭統治下的四大社,因而設立了「社學」。

康熙33年(1694)臺灣道高拱乾著《臺灣府志》,以為這些社學都是康熙25年(1686)諸羅縣令樊維屏所設,當時有社學8所,其中4所在府城。對於社學,康熙36年(1697)郁永河著《裨海紀遊》說過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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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光年間認為平埔族都已漢化,不須再有社學,多令族人就近改入義學或私墊就學。而社學廢,義學興,便成為道光以後臺灣教育特色,不只南部幾為義學,就連較晚歸入版圖的台中、苖栗和新竹地區也紛開義學。

其中以岸裏社(台中神岡)最有名,他們不僅康熙56年(1717)在土官阿莫領導下,知道透過官方途徑,向當時諸羅知縣周鍾瑄申請開墾台中地區,且非常認真辦理義學。

咸豐年間,更禮聘寓居岸里社,廣東嘉應州人吳子光協辦「文英書院」,使岸裏社的義學冠絕全台,遠近馳名(二六六137頁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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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平天國雖然失敗,但卻改變了清朝滿人統治的局勢。原來太平天國在咸豐3年(1853)佔領了南京,定都為「天京」後,馬上開始了西征和北伐。所謂西征,就是向西,征討曾被太平軍佔領,後來卻又陷入清兵手中的武漢3鎮,即是武漢、漢口和漢陽等地。

而北征就是派兵直搗天津和滿清的首都北京。北征初期雖順利,並進軍離北京僅240里處,造成全國震驚。但終因南軍不耐北方酷寒,加上後繼補給不力,功敗垂成,太平軍為清將僧格林沁所敗。

而西征軍雖已攻下了武漢3鎮,但南下湘潭時,卻遭遇了勁敵,即由曾國藩在湖南,所率領的團練湘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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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實上,滿清早已意識到光憑其力無法平定國內動亂,需借助湘軍,而湘軍得以平亂理由也因為「西化」。而湘軍中西化最徹底的,則是被曾國藩安排到安徽招募軍隊的李鴻章,又稱為淮軍。

因太平軍欲攻上海時,曾國藩派其為援故而與西方接觸,才了解淮軍素質的不齊,設備又落後。毅然決定全面仿效西制,不但趕製洋槍炮,甚至接受「常勝軍」協助訓練部隊。

使得淮軍成為全國最精銳的部隊,不僅平定太平天國,平定國內許多動亂。也成為後來湘軍模仿學習的對象。王闓著《湘軍志》曾說:「淮軍本仿湘軍以興,未1年盡改舊制,更效夷軍,後之湘軍,又更效之。」(十五49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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