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流民之多,到道光就位時已成臺灣動亂根源。雖說清朝對臺統治,不斷因流民偷墾而擴大,為治理這些地方,也幾次移遷縣治。

嘉慶14年(1809),為深入治理台北地區,將淡水廳的新庄縣丞,遷駐艋舺(萬華)改名艋舺縣丞。又將彰化縣鹿港巡檢,北移駐大甲,改屬淡水廳治理。

嘉慶15年(1810)越過三貂嶺,將噶瑪蘭納入版圖,使臺灣治理擴及至後山宜蘭一帶。

嘉慶17年(1812)設立噶瑪蘭通判,並在頭城及羅東兩地設立縣丞。道光15年(1835)並改嘉義縣斗六門巡檢為縣丞。疆域的擴大,當然帶來人口增加。

嘉慶16年(1811)根據《重修一統志》,各廳縣保甲門牌統計共有「男婦大小共1百78萬6833名,計22萬4646戶」。(一八八19頁)

這些人口到道光9年(1828)就已再繁衍,如姚瑩著《東槎紀略》埔里社紀略云:「漢人蕃衍丁口已250餘萬,而生熟番不及1/20,匪為貧削實亦丁衰。寡弱之形殆若有天數焉。」(九三163頁)

原來分佈各地的平埔族,因流民雜處甚至漢化僅賸不到1/20,最後臺灣成為漢人的天下了。而臺灣的吏治,跟著嘉慶財務的惡化也隨之惡化。事實上,清朝治台本就不是以吏治為目標,康熙曾說:

臺灣屬海外地方,無甚關係;因從未嚮化,肆行騷擾,濱海居民迄無寧日,故興師進剿。即臺灣未順,亦不足為治道之缺。

到了乾隆因征討回疆,以及寵臣和坤等弄權,國庫空虛。為籌經費,林爽文之亂,舉事者雖是小租戶,但卻沒收了番大租土地。嘉慶年間也修法,自編名目徵收餘租。

這些事極易造成臺灣動亂,但因清初國力強盛,叛反者仍疑懼。但到道光年間國力漸疲,臺灣開始有了動亂契機。其中影響最大的,就是吏治的敗壞和生活的貧窮。

臺灣官吏腐敗,始自「三年官二年滿」。由於任期短,本就不能有所作為,故來臺目地,除少數外多為謀財,「有錢判生,無錢判死。」丁紹儀著《東瀛識略》,就批評這個制度說:

官不能有3年淹(滿),事甫舉行代者已至;即著有成效,後人且不以為是,盡反前政者有之。且多事不如省事,與其役心疲神、徒勞無益,曷若(不如)循分供職差足(搓足)自娛。吁!此台之循吏所以不易為,而亦不易覯(見)歟?」(一四六38頁)

所以如此,係清朝入關為策反反清思明人士重用讀書人,但並非尚節的讀書人,而是鼓勵叛節。《清朝通史》作者蕭一山,以為清朝所以統治中國長治久安,就因網羅了讀書人。他說:

清以邊夷人主中國,鑒於元朝賤儒蔑漢,暴力統治之失策,故不以旗兵為壓迫之工具,而以政治為籠絡之方法。內閣六部,漢、滿大學士、尚書分庭抗禮,均為堂官。

各省督撫亦滿漢兼用,對於降將貳臣,受權胙土,示與若輩共有天下。使漢人有聯合為治之想,無亡國受制之虞,此政策獲得最大之成功。又針對華人之特性,把握社會之基層,一鬆一緊,時張時弛,寬嚴互濟,恩威兼施,深得兩重政策之運用。

士子入其彀中,黎民順其治理,是以剪明裔而殲義師者,皆降人也;博功名而爭效命者,皆讀書人也。士大夫為社會之領導階級,甘作鷹犬,供為驅策,八旗宗室可以垂拱而治矣。
又說:

清朝政治之成功,尚不僅對於一般人民心理感情之控制,尤其對於一般士大夫之牢籠與駕馭。因為中國社會組織之基層,乃讀書作官之士大夫,而非農工商賈之勞苦群眾也。

清廷於此頗費經營,凡明朝官吏投降者各與升級,殉難者予謚立廟;建言罷諸臣,及山林隱逸懷才抱德者,縉紳士大夫清望所歸者,皆徵辟錄用,使不因國亡而失其職業,自可相安於無事。順治2年開科取士,一切依明制度,使一般讀書人有進身之階,即不患無用武之地矣。

至少數特殊人物,非科舉所能誘惑,則詔舉博學鴻儒,選以特科,賜之出身。若其再有博學鴻儒,所不能網羅者,則宏開史館,設法延攬,使之纂修明史,以寄託其孤臣亡國之痛。
」(六四11頁)

清朝獎勵叛節使讀書人因此墮落,讀書僅為升官發財,因循苟且,使滿清的吏治到了清末尤其敗壞。梁啟超就曾嚴勵的批評當時讀書人,說:

吾國讀書界之現象,最奇者有二,一曰無所謂卒不卒業也。二曰藉令卒業,而不知所學作何用也?潦倒者,則八股八韻,風檐矮屋,磨至頭童齒豁之年。其騰達者,則誇耀妻妾,武斷鄉曲,以為維桑與梓之蠧。

謂其導民以知識耶?吾見讀書多而國日愚。謂其海民以道德耶?吾見讀書多而俗日偷也。四體不動,五穀不分,偷懦憚事,無廉恥而嗜飲食,讀書人實一種『寄生蟲』也。
」(六四14頁)




李政隆小檔案


li-zheng-long-1.jpg李政隆原本是一位名建築師,曾任大學建築系教授,也曾榮獲教育部團體頒 發「木鐸獎」,且是深愛台灣的歷史學家,著有《新臺灣史》、《臺灣基督教史》。現任 基督教恩友中心執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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