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緩衝臺灣反抗勢力並收攬人心,陳誠省主席任內,38年(1949)4月實施「三七五減租」。行政院長任內, 40年(1951) 6月和 42年(1953) 1月實施「公地放領」和「耕者有其田」政策。臺灣延續日治舊有勢力,屬工商階級早在陳儀時滅除殆盡,最後熋領導「省議會」反抗政府只剩地主。
陳誠實施「三七五減租」和「耕者有其田」,表面說是造福農民,私底下成為削減地主勢力則是不競事實。「三七五減租」政策沿自 17年(1928)遇刺身亡,國民黨中關心工農的沈定一所創。
沈定一雖是國民黨大地主,主張避免鬥爭,除佃農原納給地主作物,應再拿回 25%給佃農,地主所得約為 37.5%(二○○174頁)。「公地放領」則從日本接收田地,每年以實物收成 2.5倍售與農民,農民可分 10年攤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