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分類:第 7 章 -- 兩蔣統治時期 (8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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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人民情緒幾乎要爆發,有人寫信給美國使館說:「當光復之初我們拍手歡迎蔣主席。但是現在我們的處境就如同趕走了一條狗,卻引進了一條豬。」(一七三  220頁)

為安撫不滿情緒,陳儀於 35年(1946)3 月舉行臺灣第 1次地方選舉,選出 532名地方議員,再從議員中選出 30位省議員, 5月如期召開省議會,黃朝琴在陳儀運作下成為議長。此次省議會開議,成為臺灣人對陳儀政府不滿出口,臺灣人以為有了省議會,憲法實施必能成為民主地方,他 們對即將公佈的憲法期盼過深,以致忘了正處虎口。

果然 12月重新召開省議會,陳儀全面删掉第1次會議的決議案。無獨有偶,省議會結束不久中國通過憲法,預定 36年(1947) 12月 25日實施。

隔年 1月陳儀卻宣佈新憲法不適用於臺灣,理由是「因為中國人民較先進,所以才能享有憲法的特權,臺灣人民由於受日本長期專制統治,政治意識退化,故不能以理智 的態度來實行自治。」不只如此為安插親信,繼上述宣佈後 2天,又以「經濟理由」,將政府任職的 20%臺灣人予以解僱。(一七三  242頁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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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謂星星之火可以燎原,陳儀為攏斷臺灣經濟突然宣佈實施專賣制,將臺灣許多民生物資以專賣名義完全壟斷,暗中輸往上海圖利。致使仰賴這些買賣維生的小民,只好用走私方式私賣違禁品。

「冰凍三尺,非一日之寒。」惡政必帶來反抗,終於引爆臺灣史有名的「二二八事件」。


36年(1947) 2月 27日傍晚,販賣私煙的寡婦林江邁,為緝私官傅學通捕獲,竟以槍托擊傷該婦,並射殺路見不平的路人陳文溪。

消息傳來, 2月 28日引起民眾譁然,久積民怨,興起民眾抗議,開始毆打「外省人」。不料就在省政府抗議途中又發生政府槍殺手無寸鐵民眾,造成 4死 2重傷,繼而報導事件的廣播電臺爆炸,事態嚴重,該日下午 6點宣佈戒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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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儀當時的臺灣兵力,參與接收的 62師及 70師都因抗共先後調回中國。「二二八事件」發生,根據後來國防部報告,「駐臺部隊只有整編21師的1個團、1個工兵營、和 3個要塞守備大隊,總兵力不過 5,251名」。

當時臺灣人組織,光是臺北就有臺灣民主聯盟、愛鄉青年團、人數 5萬人以上的學生自治同盟、以及海南島歸臺者同盟、臺大醫生郭琇琮、許強、以及新生報記者吳思漢等人領導的學生聯盟、興臺同志會、臺灣人警察為基幹的臺灣 省警政改革同盟、青年復興同志會、若櫻敢死隊、臺灣省政改革委員會、及臺灣省自治青年同盟等人數眾多。

若是臺灣人團結,恐怕陳儀政權早就不保。但臺灣人思 維是矛盾的,期盼回到「祖國」心情下,將陳儀腐敗歸究於陳儀個人行為,他們不了解蔣介石鬥爭思維,除非有共產黨「四一二」慘痛經驗,沒人理解蔣介石統治是 滲合欺騙和剝削。中國抗戰中人民生活塗炭,蔣宋孔家族卻可成為「全球富翁」。


陳儀在福建班底,正是上海黑幫與日本勾結的貿易組織,其組成原非陳儀所能控制,陳儀順服剛好滿足他們的需要,所以成為繼續在臺剝削的領導。世人看到的表 面,就像蔣介石說汪精衛是個叛國賊,但李敖在《蔣介石評傳》卻舉很多證據,指出真正叛國者是蔣介石,汪精衛只是傀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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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他們又要聯合起來重施故技,因軍力不足, 3月 2日接受臺灣人代表提議,答應政治協商不派軍隊來臺北。答應學生自願團體,配合市長及市警局的青年團維持社會秩序。

答應重新擬妥基本改革,在 3月 10日前提出研議。而且,對中山堂召開的「二二八處理委員會」,陳儀要求「委員會」要有商會、工會、學生團體、社團、及臺灣政治重建協會等重要代表與會, 企圖一網打盡的意圖甚明。不料,當晚就被發現陳儀背信,南部派來軍隊因新竹市民機警破壞鐵軌,被阻隔在新竹。


3月 3日台北市「二二八處理委員會」派出代表到美國領事館請願,要求糾正不實報導。警備總司令柯遠芬則答應委員會七點要求,除恢復交通、撤出部隊,答應處罰擾 亂秩序的軍人,更強調不調兵北上。二二八受害最大的「忠義服務隊」在該日成立。這個服務隊,原是熱心青年和學生為維持社會秩序組成,不料部份人士為 CC派滲透,成為兩邊破壞日後「處理委員會」被指責把柄。

3月 4日因應全臺不滿情勢高漲,臺北中山堂聚集 1千多人,聆聽委員會與政府代表討論,同意各地普設處理委員會分會,由議會及傑出人才選出維持社會秩序。要求解除街上士兵武裝。更重要是向中國政府解釋 「臺灣人民只是要求省行政公署的改革,別無其他用意。」(一七三  270頁)這天臺灣上空,出現蔣介石簽名空投,允諾起義者停止抵抗則不採取鎮壓的傳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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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 7日,臺北處理委員會,包括陳儀政府代表、林宗賢、林詩黨、呂伯雄、駱水源、李萬居等在中山堂通過主席王添灯起草的「32條要求」,希望以和平方式展開與 政府對話。「32條要求」內容,希望保障臺灣人言論、出版、結社、罷工等基本人權。期許能給予臺灣自治,選舉臺灣人治理臺灣,解散警備司令部,要求駐守臺 灣軍隊以臺灣人編組。

對於王添灯廣播中說「解散警備司令部」和「臺灣軍隊以臺灣人編組」,在戰場上從未有戰功的柯遠芬聽後,高興得雀躍不已,認為他已握有 「處理委員會」叛國證據,他說:「我們苦守八日,今天才爭得主動,黑暗的日子快去了,光明就在眼前。」(二九五  255頁)


3月8日從華北緊急調入兩師,展開血腥鎮壓,誘殺其口中的「暴民」。莊嘉農在《憤怒的臺灣》如此描寫當時屠殺,他說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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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二二八事件」被累及冤枉不計其數。陳儀手上有一名單,像楊肇嘉、林益謙、林迺敏、許建裕等,過去向美國領事館求援名單,是經由美國大使司徒雷登的中國秘書傅涇波洩露出去的(二四三  315頁)。

美國副領事柯喬治事後承認,他到中國才發現大使的秘書是中國人,他說:


「這在美國外交史上可能沒有前例,他只對蔣介石負責,並不對美國政府負責。他可能私下看過大使館辦公桌上最機密的文件,也可能看到向我們求援的臺灣領袖的秘密名單報告,那些人的確在國民黨軍隊抵達後,第1批遭受捕殺的犧牲者。」(一七三  315頁)

3月 20日,等 21師全部抵臺,開始以「綏靖清野」對臺灣精英展開第 2次撲殺。國防部長白崇禧晚年記憶,當時柯遠芬曾下撲殺命令:「寧可錯殺 99個,只要 1個是真的就可以。」柯遠芬又引用列寧的話,說:「對敵人寬大,就是對同志殘酷。」(二九五  289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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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出賣臺灣人的「半山」,吳濁流批評說:
「背叛本省人的半山們,他們雖有種種派別,不過在打倒本省知識階級,以求自已的飛黃騰達,卻是一致的。」(八一  193頁)


這種屠殺遠似秦始皇焚書坑儒,蔣介石在臺灣準備以愚民政策,做為日後專制統制的意圖甚明。像這樣一邊以回歸祖國心情盼望被憐惜,一邊則以奴化的殖民地不能被信任,且在政府恐共心情下,展開一連串對臺滅英行動。83年(1994)時任臺灣行政院長俞國華,在立法院發表對二二八感言,他說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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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二二八事件」影響,使臺灣人從回歸祖國的懷抱覺醒,他們開始注意與中國的不同。發現不管文化、思想和做法都存在很大差異。事實上,從平埔族人蛻變的臺灣人,只熱衷民主政治,並不熱衷民主本質的改善。可從後來李登輝和陳水扁主政時民主表現看出,其要求的政治說穿了只想回復 400多年前,以角頭為主多種族群並存的地方勢力。


這種遺傳自平埔族,臺灣內部分裂族群的原始個性,是可以透過教育文化修正,卻無法經由只承認中國文化的教育內容來完成。不管如何,屬於臺灣民主政治要求,已被獨裁者蔣介石扼殺,「二二八」事件,讓更多的人必須重新思考臺灣出路。


雖說 32年(1943)年 11月,中美英三國共同發表「開羅宣言」,指出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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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7年(1948)對蔣介石是極具戲劇性變化的一年,該年4月在中國共產黨和民主同盟反對下,宋慶齡退選,終使蔣介石當選為中華民國總統。繼去年8月魏德邁提出羞辱蔣介石腐敗的「魏德邁報告」,中國開始嚐到經濟和軍事敗績。首先是經濟上失敗, 37年(1948)初廣州有二十八萬人沒有工作,青島 1,500個企業有 1,200個關閉,全國中小企業陸續倒閉,直到 8月中國 60%〜 80%的公司倒閉關門。(二四三307頁)


尤其通貨膨脹打擊更大,從抗戰到目前,總計物價上漲 3,492萬倍,百姓無法生存。(二四二754頁)可笑的是,就在經濟危機以宋子文為首的財經團體,仍在大玩經濟賄賂軍閥的官僚遊戲。


32年(1943)為抑制中國早期濫印債券和貨幣,從 27年(1938)起短短四年,引發高達2倍多的通膨,商得美國同意借黃金以為抑制。但黃金未運來,宋子文迫不及待開始黃金期貨交易發行「黃金債券」,意味著黃金運到後即可持債券換回黃金。但當兌換時,他又將期貨改為黃金存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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蔣介石不只經濟失敗,軍事也失敗,誠如徐詠平在《陳布雷先生傳》敘述的:
「 1月 9日,瀋陽淪陷,以後東北漸失,華北震動。
3月,山東、河南激戰。
4月,陝北匪軍南犯。
5月,泰安失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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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此背景被任命臺灣省警備總司令的陳誠,不惜採用高壓手段治臺。38年(1949)2月,為防止臺灣聯外勢力與共產黨假借難民身份來臺,頒佈「軍公教人員及旅客入境暫行辦法」,將同情臺灣、主張臺獨或主張臺灣託管的外國人排除於外。並對中國來臺人士,採取先審再入境辦法管理。

5月 20日再以中國戰亂為由,將 37年(1948)12月中國頒佈實施的「戒嚴令」,以「確保治安秩序」為名,擴大實施於臺灣。與之同時頒佈的還有「動員戡亂 時期臨時條款」,對國民大會、立法院和監察院等國會,應如期選舉也中止,以 36年(1947)選出的第1屆代表予以無限延期。

在此制度下,選舉已不復存 在,雖說仍有自由地區的臺灣,及海外少數名額可選,但在「戒嚴法」下,這些名額也幾成御用的棋子。使蔣介石在臺灣統治,其能控制的國會議員始終維持在 90%以上席次,得以制定各種違反人權的獨裁政策。


此外,為徹底箝制自由,6月公佈「懲治叛亂條例」,主要內容除對叛亂份子處以極刑,沒收財產, 對任意參加集會、結社、遊行,隱匿叛徒者或資助叛徒予以金錢、資料或嗾使遊行對治安及金融有攪亂妨害者,皆可處以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。散佈謠 言、傳播不實消息、或以文字、圖書、演說有利於叛徒之宣傳者,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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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退的蔣介石,不顧李宗仁反對,驅使蔣經國到上海,命令中央銀行離職總裁俞鴻鈞,由吳嵩慶負責將政府黃金運往臺北。78年(1989)出版的「上海黨史資料通訊」記載,除銀元和美金,黃金共有 277.5萬餘兩。李宗仁則稱運臺的黃金、銀元和美鈔「總計約5億美元。」(二四二  772頁)

許多人以為臺灣經濟所以成為亞洲 4小龍都拜這批黃金所賜,殊不知這是錯誤說法,黃金早被蔣介石盜光,還大言不漸說是蔣介石建設臺灣神話。當時負責搬運黃金就是吳嵩慶,他指定親信機要秘書詹特芳隨行押送。


詹特芳良心發現,他在〈蔣介石盜取黃金銀元及外幣的經過〉現身說明蔣介石盜取黃金經過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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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嵩慶到底是什麼人,詹特芳接著介紹:
「吳嵩慶是浙江省海縣人,法國巴黎大學畢業,由於懂外語,抗戰時曾在航空委員會搞過秘書、財務處長等職務,這樣就與侍從室及宋美齡等拉上了一點關係,以後在中訓團高級黨政班受訓。

總之,吳是一個內線的人,對外沒有什麼太大的名氣,地位也並不算高,但是他卻可以通過侍從室的關係,與蔣本人搭上鉤,當然也決不會為桂系(李宗仁)拉去。


蔣規定:所有這些硬通貨,全部由蔣本人親自掌握,吳對蔣個人負責,有關開支調運及分配等事項報告,直接送蔣本人親批,不由任何人轉,發款一定要見到蔣本人親筆批條,才能辦理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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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8年(1949) 4月 21日共產黨終於渡江南下,兩日後南京失守,美國大使司徒雷登返美,結束中國的大使任務。5月 25日共軍攻入上海,蔣介石乘「靜江號」軍艦,逃抵達澎湖,不知臺灣是否安全,


等孫立人上機表示效忠,乘機往孫立人駐地的高雄,再探情勢轉來臺北,抵台不久對外發表:
「如我們 4個月內不返回上海,我將不成功便成仁。」(二四三   334頁)為了不讓人嘰笑落草為寇,將居住的「草山」,改名為「陽明山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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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3年(1944)蔣介石因應日本攻擊,重慶岌岌可危,發動「 10萬青年 10萬軍」號召青年從軍,蔣經國捉住機會指示書記蔡希曾,通過團組織讓中央幹校研究部學生參與,當時學生包括李煥、王昇、楚崧秋、易勁秋和潘振球等在內共 約 100人。

為訓練這些青年軍,蔣介石打破軍訓部訓練傳統, 34年(1945) 12月成立以蔣經國為主任,簡稱「政工班」的「青年軍政工幹部訓練班」。

第 2年政工班結業,即成立青年軍總政治部。使新成立的 9個師,陳誠捉了軍,蔣經國緊扣軍中政治部。雖然蔣經國資歷尚淺,政治部以復興社為主,他卻捉緊師副主任以下幹部,依俄國經驗,開始部隊佈建秘密組織。


這些抗日組成的青年軍,後來成為蔣經國嫡系部隊,蔣介石為保存其實力,一再以編訓為由,拖延抗日直到抗戰勝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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幸而 40年(1951) 6月美國撥款 4千 1百萬美元挹注外匯, 39年到 41年又援助 1千 6百萬美元物資,整個通貨得以緩和(一二六34頁)。41年(1952)12月鈔票發行至7億元,物價猶上漲 5.4倍。47年(1958)臺幣貶值至 36臺幣兌換 1美元(二一九  36頁)。可見 38年(1949) 6月省政府撥 80萬兩黃金及 1千萬美元做為幣制改革基金,顯少黃金挹注。(一二六87頁)


至於美國杜魯門發表「放棄宣言」不久,國務院決定拋棄蔣介石,39年(1950)4月委託外交顧問杜勒斯(John F. Dullers)在歐洲與周恩來會晤,雙方似乎達成協議,先讓臺灣成為中立國,相當期間後轉讓給北京,完成中國「領土完整」目標(一七三  409頁)。

就在國務院做出不利臺灣作為,外交委員會參議員史密斯(A. Smith)從亞洲回來,不僅敦促美國接管臺灣,還告訴總統軍方信息:「我從麥帥處所得到的印象,他們甚至不願想像,我們讓臺灣落入敵方手中。」

惟恐臺灣 落入共產黨,代表軍方的巴都恩(Hanson Baldwin)宣稱要協防臺灣軍援蔣介石。海軍甚至揚言組織「親善訪問團」穩定臺灣,蔣介石同時發表在中國,他尚有 100萬軍隊等待武器上陣,在台灣他也準備一支堅強部隊隨時反攻大陸。為此臺灣呼出口號,說臺灣為「自由中國」和「民主的堡壘」(一七三  370頁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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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在杜魯門對蔣介石絕望,欲繼蘇聯2月14日簽訂「中蘇友好同盟條約」之後承認中共,不料 39年(1950) 6月 25日韓戰爆發。北韓金日成在中國統一鼓勵下,企圖學習中共一舉攻下朝鮮。出兵攻打二次大戰後由美蘇共同以北緯38度線為界的南北韓。


為杜絕共產黨亞洲擴張美國出兵,中國也出兵,雙方抗戰之激烈,誠如當時駐韓大使邵毓麟說:「我們面臨的軍事威脅,以及美國友邦的遺棄,與承認匪偽的外交危機,已因韓戰爆發而局勢大變,露出一線轉機。」(二四二  795頁)


因韓戰杜魯門重新發表:「臺灣將來地位之決定需待太平洋安全之恢復,與日本和平解決或由聯合國考慮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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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被慫恿相信麥克阿瑟,以為不能快速結束韓戰,乃因華府不能客觀利用資源,譬如臺灣。7月 31日麥克阿瑟來臺與蔣介石密談,應允派遣軍事顧問和運送武器來臺。他在臺僅 1日,就將片面看到在美國參院軍事和外交委員會見證說:


「我走馬看花訪問了臺灣,我對該地的自足感到訝異。我發現人們過著不比以前差的生活,我參觀了一個立法機構,發現那裏面有 21位議員當中有 19位是臺灣人,我參觀了法院,發現一套司法系統在亞洲各國中名列前茅。

我進去他們的學校,發現他們的基本教材和其他遠東各國比較,極合乎標準,令我驚訝。自然我亦發現許多應批評的事務。但我衷心的相信,臺灣的蔣介石政府比世界上各民主國家並無遜色。」(一七三  389頁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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確定黨的領導權,政治上又被設計出有別世界各國,既能鞏固蔣政權,又能滿足美國及臺人民主要求,稱為「二重體制」政體。蔣介石在陳誠省主席任內,將 臺灣政治分為上下兩個政體。「上層」是臺人不能置啄的中央獨裁。「下層」則是省主席由中央任命,按行政院命令開放省議會,所有縣市鄉鎮選舉的地方自治。為 貫徹「二重政體」以蔣介石為核心的「上層獨裁政體」。

 

以36年(1947) 1月蔣介石在南京頒佈的「憲法」為基礎重新選出國會代表、立法委員和監察委員等,隔年 37年(1948)3月再選出蔣介石為總統的政體,為使這個政體永久成為臺灣上層政體。蔣介石透過陳誠,將 37年(1948)中國實施的《戒嚴法》以及簡稱《臨時條款》的《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》一併在臺實施。《戒嚴法》及《臨時條款》不僅使蔣介石政權凌駕《憲法》。

 

根據此條款,總統不僅為三軍統帥,有權宣佈戒嚴、對外締約、宣戰和媾和權力、簽署立法院通過法令、增加中央民意代表名額、任免省市官員,並可「調整中央政府之行政、人事及組織等機構」,最重要的是蔣介石為達終身「帝制總統」,更令國民大會在 49年(1960) 3月修改《臨時條款》,以「動員戡亂時期,總統副總統得連選得連任,不受憲法第 47條連任 1次之限制。」使憲法在《臨時條款》下成為無用之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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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有效管理「下層政體」,蔣介石實施兩個政策,一是縮小自治範圍,另一則是培養各地對立派系。為了減弱地方勢力,佔領初期,臺灣行政長官公署曾將日治 5州 3廳 11縣轄市,改為 8縣 9省轄市和 2縣轄市。


39年(1950) 8月 16日行政院通過145次院會《臺灣省各縣市行政區域調整方案》,配合《臺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》再縮小選區,將宜蘭縣脫離台北縣,將新竹縣分割為桃園、新竹和苖栗三縣。

台中縣則改為台中、彰化和南投三縣,台南縣則細分為雲林、嘉義和台南 3縣,而高雄縣則分為高雄與屏東 2縣,總共 16個縣、 5省轄市、 1個陽明山管理局、 6縣轄市、 223鄉、 78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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