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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政隆的新台灣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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著者:李政隆 李政隆原本是一位名建築師,曾任大學建築系教授,也曾榮獲教育部團體頒發「木鐸獎」,且是深愛台灣的歷史學家,著有《新臺灣史》、《臺灣基督教史》。現任基督教恩友中心執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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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9月 21 週一 201516:00
  • 貳之六、郭懷一起義事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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荷蘭時期移民在臺者不多,統計1640年的人頭稅,得知有移民3,560人。事實上,當時短期來臺貿易的人士增多,且移民多採春耕秋回的方式耕作,荷蘭人皆以較高的關稅抽稅。而在這一年,菲律賓因華人抗議西班牙重稅起而反抗,遭屠殺者有2萬多人,有一小部份逃來臺灣。
1648年中國發生戰爭,不只中台貿易減少,而移民逃來台者更多。當年9月15日荷蘭商館日誌記載:
「據大員的長官和評議會的信函,自中國輸入的貨品極少,逃出的中國移民甚多,已超過了七千人,故糧食尤其米糧頗感缺乏。(二五九 423頁)
而陳紹馨著《臺灣通志稿》,其中人民志也談到荷據時期臺灣人口,說:「1648年,因大陸戰亂連綿,饑饉游臻,臺灣漢人驟增為2萬人,皆從事農業;但因多人驟然入臺,極難安插;故再回大陸,亦屬自然。」據說,饑荒一結束,就有八千多人回歸中國(二五九 423頁)。
臺灣從1644年起,開始限制移民來臺,在南、北及東部會議,不只要求各部落驅逐移民。1645年更禁止移民前往北部地區。1646年,荷蘭商館日誌中記載:「中國人來到臺灣愈多,我們將很難保持該島為自已的領土。(二五九 415頁)
荷蘭人開始對移民設防,便在赤崁南方,以集中營管理方式,設殖民區從事開墾。因荷蘭人不歡迎移民前來,加上糧米不足,所以許多移民只好被迫返回中國。而遺留在臺的這些移民,不幸又在1652年遇到反抗荷蘭的郭懷一事件。
由於荷蘭以少數人治理臺灣,引起當地移民垂涎,於是發生了郭懷一起義事件。
郭懷一(Gouqua Fayet),原為居住荷蘭阿姆斯特丹波迪(Perdel)華人,受荷蘭開墾殖民地邀請,來台在赤崁南方,二層溪南岸招移民開墾,積資成富,移民都擁護他稱之為頭人。他因覬覦荷蘭守兵少,當時居住赤崁一帶的華人有4、5千人,若能起而代之,應為可行。
遂於9月初邀其黨羽,計劃於9月17日中秋夜,邀請臺灣長官富爾保(Nicholas Verburgh)及達官顯商賞月,利用酒足飯飽之際,再佯裝送彼等回熱蘭遮城,乘機入城起義,從而奪取該城,成為臺灣統治者。
不料,這計劃因其弟郭保宇(Pouw)密告為荷人知曉,9月7日中午派人調查,發現移民皆已備妥竹槍、農具、步槍等武器,準備起義。荷蘭人獲得該情報後,立即驅使婦女、小孩避難城內。
而郭懷一也被迫於該晚起義。這次起義雖也攻陷普羅民遮。可惜,後來荷蘭隊長丹克(N.Danker)從熱蘭遮城,率領120名步槍兵來援。並徵調附近4社平埔族2千多人。加上郭懷一不知用兵又不聽部將忠告,於荷蘭涉海來援時,殲滅彼等於海上。
及至陸地,又不敵其強大火力,終而失敗。此次起義引來荷人很大殘害,不僅郭懷一的部下被消滅,由於荷蘭人從俘擄口中,得知有鄭成功內應,許多移民也被波及,誅殺人數多達3、4千人(十一第3册121頁)。王必昌在《重修臺灣縣志》形容這次的屠殺,說:「漢人在臺者,遭屠殆盡。」
臺灣移民人口
在臺以農為業的移民,不幸又在1653年遭遇瘟疫。1654年5月到8月又遇蝗害,據傳餓死者8千多人(二五九460頁)。可以說在荷蘭統治晚期,自外而來臺灣的移民仍是不多。
1660年曾隨荷蘭艦隊來臺協助臺灣守兵,防守鄭成功攻臺時的部將赫伯特(Alberecht Herpot)所著作的《臺灣旅行記》曾記載臺灣當時的情況說:
「臺灣島自南到北約200哩(每里576公尺),自東至西約50哩。島上有許多不知名的高山,山中居民也不知名。
該島土地肥沃,其周圍平原中除土人外也有幾千中國人居住。中國人因常與滿清人戰爭為滿清人所逐,來臺灣避難,不得不向荷蘭人的東印度公司納稅,他們很勤勞,長於耕種。」(二五九477頁)

這是從東印度公司繳納的「人頭稅」,就可查知移民人數的原因。
臺灣最後一任長官揆一(Presentibus Cm-nibus別號 Coyett),在所著《被遺誤之臺灣》則稱:「有許多中國人因戰爭而移住臺灣,在臺灣設立了一個殖民區,除婦孺外人數有2萬5千人之多。」
專設殖民區,是1645年禁止華人到各部落而有的政策,至於報導的移民人數,有人批評係揆一為失臺卸責,所以浮報臺灣移民人數。
鄭成功吏官阮旻錫,著《海上見聞錄》亦記載攻臺前的臺灣:
「正月,賜姓(鄭成功)議取臺灣,其地在東南海中,延亘數千里,土番雜處。天啟年間,歐羅巴(歐州)紅夷佔居之,於港口築城,與中國、日本、廣南貿易。海邊平民流寓者,種蔗煮糖為業,殆數千戶。時紅夷亦恐海上動兵,故於庚子(1660)春,復遣通事舍人何斌及其酋長再來議貢。」
康熙24年(1685)出版的《東吟社序》為自稱為壬寅,永曆16年(1661)被颱風飃來臺灣的明朝遺臣,太僕少卿沈光文所著,他形容來臺漢人不及千戶。
這些資料都是身臨其境的第一手資料。由這些資料可知,當時臺灣移民的人數不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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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9月 20 週日 201516:00
  • 貳之七、荷蘭海外貿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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荷蘭據臺前,臺灣本是日本人和旅日華僑,與中國商賈等,會同交易的場所,其中最大勢力為李旦。明天啟4年初(1624)派其義子,由日本來臺擔任通譯。次年,李旦病逝日本平戶,臺海霸權幾乎落入,亦官亦盜福建把總俞咨臯手中。
鄭芝龍開始召集李旦舊屬,迨至天啟7年(1627)擁船700艘,並攻打俞咨臯所據的廈門。並以俞咨臯經驗,自願就撫於明朝,發展亦官亦盜的海上勢力,當時明朝又禁止漳州人販海,故鄭芝龍成為據臺荷人,必與之貿易對象。
荷蘭人於是利用邀請鄭芝龍,參觀荷艦機會,脅迫與之簽訂「自由貿易協議」。雙方約定每年互相提供所需生絲、砂糖和胡椒等物。
但此貿易,後來卻為鄭芝龍叛反部屬李魁奇破壞。鄭芝龍戰敗,而李魁奇對荷蘭人索貨高價,逼得荷蘭人於崇禎3年(1630)回頭與鄭芝龍另一叛反部屬鍾斌合作,打敗李魁奇。
而鍾斌所訂的貿易協定,又不為荷蘭人滿意。不久,鍾斌又為鄭芝龍所敗。於是開始彼此間短暫的貿易。不料不久,明朝又有山寇鍾凌秀、海盜劉香等崛起,使明朝於崇禎5年(1632)又頒佈「禁海令」。
鄭芝龍因此無法與之貿易,引起荷蘭人不滿,開始巡弋中國沿海,採取海盜式報復手段。崇禎6年(1633),臺灣長官布德曼(Putmans)結合海盜劉香攻打廈門,不料卻為鄭芝龍所敗。
劉香南竄,布德曼逃回臺灣,準備再次征戰時,由於鄭芝龍派人來臺提議媾和,加上大員(安平)建設日佳,中國商船駛入大員者多,取代荷蘭人原須駛向廈門貿易的需要。加上明朝堅決海禁的意念,逐漸為荷人所理解。
所以劉香再來邀約,前往攻打廈門時,為荷蘭人婉拒。不料劉香因而不滿,反佔打狗(高雄)並攻熱蘭遮城,但為荷人所敗而離去。此事件使荷蘭人覺悟到,培養中國海盜的不智,於是專心經營以大員為主的海外貿易。
崇禎8年(1635),鄭芝龍滅劉香後,成為臺海最大霸權,開始與荷蘭人交易,互相約定保護掛有對方旗幟的船隻。鄭芝龍因此控制了中國對外貿易,也私自課徵進出口稅。
崇禎11年(1638),明朝又採傳元初的建議,開放海禁,臺海貿易突然興盛,其貿易的景況,一度曾使荷蘭資金的調度產生因難,由此可知,當時貿易之興盛。
臺海貿易的內容,主要是日本與歐州運來的銀,以及南洋運來的香料等銷往中國。而中國生產的生絲、瓷器和黃金,則反向運往日本和南洋。
加上臺灣自產的鹿皮和砂糖運往日本,而制造火藥的琉璜,則銷往一些戰亂的地區,如中國和柬埔塞等國家。
這些都帶來荷蘭人巨大的利益。
直到崇禎12年(1639)日本幕府禁止天主教,也禁止信奉天主教的葡萄牙船到日本,並鼓勵日本船與中國直接貿易,這些都曾損及以基督教為信仰,當時臺灣荷蘭人的部份貿易。
不久,中國內戰急轉直下,隆武2年(1646)鄭芝龍降清,繼起的鄭成功成為反清力量,為維持其龐大軍餉,更需以強大力量維持臺海的安全,並壟斷所有中國對外貿易。
故以廈門為據點,開始與臺灣、巴達維亞(印尼)、日本、暹羅(泰國)、廣南(越南)和馬尼拉(菲律賓)直接貿易。
由於鄭成功採直接貿易方式,很容易與荷蘭人產生貿易衝突,永曆10年(1656)荷蘭因拒絕鄭成功,制栽馬尼拉所下的禁令,同時也遭制栽。
直到永曆12年(1658)臺灣長官揆一(Frederick Coyet)派通譯何斌,向鄭成功保證,不再妨害鄭成功船隻在東南亞的航行,雙方才開始復航貿易,使該年荷蘭收入大為增加。
可惜好景不常,不久後,鄭成功北伐失敗,在中國大陸附近急忙尋找反攻的腹地,富有的臺灣遂成為目標,造成荷蘭人所以離臺的主要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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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9月 19 週六 201516:00
  • 貳之八、荷蘭人離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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荷蘭人來臺,完全是明朝的懦弱造成,雖說荷蘭人起初很不情願來臺,然而到臺後才發覺臺灣其實是個寶島,不只土地肥沃,而且居住在地的平埔族,非常善良且有能力。
1627年來臺的甘迪士牧師,就曾如此評論他們:「他們有良好的能力,但不識字,且迷信於牢固的傳統和習慣,但這傳統和習慣,此後六十年將發生很多變化,政府無需顧慮。」(九五17頁)
而荷蘭政府,也善知利用臺灣資源。1641年,從臺灣的收入,便足以應付所有陸上和海上開支。而海上開支除臺灣警備,各港路交通運輸外,甚至包括攔阻中國船,直接至馬尼拉通商,所需大小船的各種費用。扣除以上費用,尚餘有16,500古丁(約4千6百多兩)。
而且每年獲利向上礬升,到1657年時,則獲利達20萬古丁(約5萬6千兩)。這麼龐大的利益,的確很容易引起覬覦,尤其是海盜出身的鄭成功,1661年攻臺前夕,曾以此言勸慰部屬說:「臺灣田園萬頃,沃野千里,餉稅數10萬,造船制器吾民麟集,所優為者,近為紅夷占據,城中夷夥不上千人,攻之可垂手得者」。
自郭懷一事件後,臺灣內部,早已盛傳鄭成功攻臺一事,尤其1655年9月,鄭成功因商船在巴達維亞受阻,而荷蘭人又拒絕遵守鄭成功禁止臺灣的中國人與馬尼拉貿易的禁令。故鄭成功於次年9月起,一整年間禁止中國船隻來臺,這舉止更使攻臺之說甚囂塵上。
為此,後來鄭成功致書巴達維亞總督,除責備彼等對移民殘忍外,並以「或許鑒於吾方禁止大員貿易,以為吾方有攻大員之伏意,其實如此蔓爾小海島,對吾既無利可言,自未曾加以考慮。(十一第3冊160頁)。
當時,鄭成功正致力與清廷和議,自無暇顧及臺灣情事。但後來北伐,在金陵一役失敗後,鄭成功回金廈,聽從臺灣通事何斌建議,於1661年5月攻臺。
本以為水淺,鄭成功攻臺不易的荷蘭人,不料鹿耳門海水突然漲潮,使鄭成功大小船隻因此順利攻入大員,荷蘭隊長拔鬼仔(Thomas Pedel)戰死,荷蘭並派使者出示過去荷蘭與其父鄭芝龍簽定之協議,責其背信出兵。
而鄭成功以不知有該協議堅持攻臺。普羅民遮城於攻臺四日後,因缺水及彈藥首先投降,而熱蘭遮城則升血旗繼續抵抗,鄭成功久攻不下,最後決定以圍城代替攻打。且為籌糧餉,開始給予士兵農具,分散至各地實施屯兵。
8月12日,荷蘭艦隊司令柯烏(Jacob Caeuw)率軍艦7、8艘及士兵700多人來援,可惜遇颱風,不得已駛至澎湖避風,迄9月9日方抵臺灣,激戰結果,荷蘭損失船2艘,短艇3艘,人員100多人。
於是決定不主動攻擊,以海上航行方式攔截鄭成功運米穀船,但仍失敗。10月14日,鄭成功24艘運米穀帆船照舊駛進鹿耳門。荷蘭攔截米穀船既失敗,而鄭成功軍隊糧餉已足,已註定荷蘭人失敗的命運,熱蘭遮城被據,奮戰8個月終至投降。
1662年2月1日,鄭成功接受荷蘭人18條協議,鄭成功同意,除歸還已遭擄獲的荷蘭船隻、人員外,返回巴達維亞的自衛火藥、食物以及私人的珠寶財物,悉聽其載去。其餘屬公家的倉庫、銀兩、帳冊及火藥等須全部繳出,至此結束荷蘭在臺38年的統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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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9月 18 週五 201516:00
  • 參之一、 西班牙來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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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元1571年,西班牙佔領菲律賓的呂宋島後,就一再想要謀取臺灣,以為東洋貿易霸權的建立,所以荷蘭人一佔領南臺灣。
1626年5月就以保護日本和呂宋島間的貿易為名,在瓦爾多思提督(Autonio Carenodo Valaes)的指揮下佔據基隆,在社寮島建築「聖救主城」(Ssn Salvodop)。
1629年7月,開始於淡水建築俗稱「紅毛城」的聖多明哥城(San Domingo),與聖救主城,三個地方互為犄角。
聖多明哥城建築完成後,遂成為西班牙在臺灣的行政管理中心,開始修建基隆、淡水間的道路,在各處設置學校,以教育當地土著及華人,並廣置宣教師開始佈教,專心努力於教化工作,積極建設北部臺灣。
1632年西班牙佔領蘇澳取名為「哈仔蘭」。隔年,西班牙傳教士並傳教至竹塹,即今新竹縣一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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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個人分類:第 3 章 -- 西班牙統治時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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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9月 17 週四 201516:00
  • 參之二、西班牙來臺目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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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班牙佔領北臺灣,主要著眼於對日、中的貿易保護,對臺灣領土,没有佔領野心,所以與荷蘭人不同的是,其對原住民的教化,完全出自宣教士的理想。
原來16世紀末、17世紀初,西班牙國王菲力普2世與3世在位時,皆以向異教地區傳天主教為神聖使命,民間亦尾隨此信念,以「我的宗教,我的祖國,我的國王。」為信條,進出於許多未開化地區,並視殉教為光榮。
正巧,日本16世紀末天主教初傳到日本,到17紀初即擁有70多萬名信徒,勢力浩大,危及當時的幕府政權,乃於1613年底頒佈「傳教士驅逐令」,開始大規模的迫害天主教徒。
並從1614年頒佈「鎖國令」,到1635年處刑當時的天主教徒,而不願背離教會,被處刑的就有28萬多人。
正在日本如火如荼,迫害天主教的時候,更激起西班牙傳教士「殉教」的熱忱,於是結合著經商貿易與傳教兩個目的,西班牙人來到臺灣。
1626年5月,西班牙人征臺時,即有多明我會神父馬丁尼(Bartolome Martinez)等4名傳教士隨行來臺,並在社寮島(基隆和平島),建築臺灣有史以來第1座教堂「諸聖堂」(Todos Los samtos),並開始學習當地語言,以極度克苦忍耐的決心,向當地居民傳教,翌年,即獲當地居民認同,有數人主動受洗入教。
1627年夏,馬丁尼神父又趕往馬尼拉參加管區會議,建議設置臺灣教區,並獲通過。回臺後,又在社寮島對岸,有中國移民居住的有中國移民居住的巴里安(Parian,今基隆市八尺門附近),建一教堂專向中國移民宣教。
像馬丁尼神父等的西班牙宣教士,都是抱著赴日殉教精神來臺,極有愛心又克苦耐勞,曾狠狠被社寮島居民修理猶無怨言,終取得當地居民的信任。
不久間,社寮島一帶傳教的速度極快,許多居民陸續信教。可惜,這樣有愛心的神父,卻於1628年隨軍經略淡水,準備向當地居民傳教。
不料於1629年年,聞知荷人準備來襲淡水,急欲乘船回基隆通報,卻溺死於海上。
馬神父在臺宣教的成績,1630年馬尼拉總督報告西班牙國王說:「三年傳教,只在基隆一處,受洗禮者有300人。
1630年,準備赴日傳教的愛斯基委神父(Jacinto Esquivel)抵臺。
他向住在臺北縣金山鄉附近的金包里社,及住基隆七堵附近的馬武里社二社居民宣教,當時二社素稱強悍且互相殘殺,為謀取和平,愛神父乃冒險進入金包里社內,施行教化,以極大愛心感化金包里人,終取得金包里同意,願與馬武里社盡釋前嫌,雙方言歸於好。
於是愛神父也於馬武里社傳教。當時,正巧巴里安漢人教堂為颱風所毀,就移其建材於金包里,建立「聖若翰」教堂。然後,又於馬武里社再建馬武里教堂,兩地信徒600餘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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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9月 16 週三 201516:00
  • 參之三、西那社的教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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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時,淡水八里坌一帶,原住民西那社(Senar),亦以兇狠剽悍著稱,1628年由於西班牙士兵八人在此遇害,於是西班牙起兵攻佔淡水時,西那社人悉數逃入關渡和北投山中,採游擊戰,不願就撫。
而愛神父又在此冒險的情況下,不採基隆西班牙守將的勸阻,毅然深入山區,撫慰西那社人,其愛心深得西那社人的敬佩,在其勸說下,悉數出山,遷回原社居住。
並建教堂「玫瑰聖母城」,聽說建堂完成之日,除由淡水西班牙指揮古士曼(Luis Ole Guzman),贈送軍中供奉的聖像至教堂外,當日正巧豪雨,他們背著十字架,跪爬入教堂安放,而西那社人在豪雨中分跪在教堂兩旁,由此可見其信教之虔,愛神父教化之深切。由於受此影響,整個關渡附近的原住民,悉數得以教化。
為了在淡水傳教,愛神父努力學習當地語言編著《淡水語辭彙》,並以淡水語編譯「教理書」。
他除在北投宣教外,大龍峒一帶居民也遣人來要求施教,因是西人之淡水河交通,因而暢行無阻。
1632年愛神父又創設馬尼拉慈善友會於基隆,做為救濟當地貧困異教徒用。同時期冀在當地培養傳教士,並負起中國和日本的傳教責任,又設立學校,名叫「學林」,以教育在基隆附近的漢人和日人移民為目標,課程內容有教理、拉丁語、藝術及神學等課。
愛神父在臺灣傳教的偉大作為,卻始終擋不住他欲往日本傳教的熱忱。終於在1633年,忽然徵得一條回航日船的同意,在來不及告別下即匆匆潛往日本。
但因日本幕府迫害天主教徒甚大,怕被牽連致罪的日船,只得在海上殺害愛神父並為滅跡,將之斬成肉醬拋棄海上。一代偉大傳教士,就如此息掉世上勞苦,歸入主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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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9月 15 週二 201516:00
  • 參之四、宣教偉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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繼任者華愛士神父(Francisco Vaez)及西勉士修士(Audres Ximenez),也都是宣教偉人。華神父用心的調解,久有宿怨的西那社與北投社(北投),最後徵得兩社同意合好,於是傳教於兩社之間。
1633年,由於華神父深具愛心卻需於二社間奔波,不能全時間奉獻於西那社,因此,激起西那社人不能獨享的妒恨而興起殺害之意。
於是在華神父需離開西那社前往北投社時,熱情的款待後,於中途埋伏族人,以亂箭將之殺害。華神父死時至被發現,已歷時半個月,據說身中300多隻箭,可見西那人愛恨之深。
1633年基洛斯神父(Teooloro Quiros de la Madre Dios)來臺,他巡教於臺北縣新莊鎮一帶的武勞灣社(Pulaquan)、臺北市大龍峒一帶的卡馬古社(Camaco)、臺北市大稻埕一帶的毛白社(Maupe),臺北縣八里分土的巴里窟社等,自古以來為凱達格蘭平埔族人住的諸社之間。
同時也遠到臺北縣貢寮鄉一帶的三貂角,以及宜蘭境內的蛤仔蘭等地區傳教。1633年在三貂角建聖多我明教堂,自任司鐸,1634年於蛤仔蘭建聖老楞佐教堂。然後,又遠到蘇澳去建教堂及司鐸住宅。
基洛斯總計在臺10年,除繼續愛神父,華神父等未竟之傳教事業外,也注重神學教育工作,曾繼愛神父之後,重建學林,培養中、日傳教士,但結果如何,惜未有資料不能詳述。
而對傳教成果,卻曾有報告說他在淡水地區8天就有320人受洗,在三貂角5天就有141人受洗。即使是以剽悍出名的蛤仔蘭地區,8天之內就有186個六歲以下兒童受洗。可見當時教化的情景。
1636年,西班牙在臺的宣教事業,亦起很大的變化,原來西班牙傳教士來到臺灣,並不是以臺灣傳教為目的,乃以臺灣是往中國傳教,或日本傳教的踏板,故沒有久留的打算。
而西班牙傳教也不像荷蘭人那般,有長久殖民經營的打算,所以在宣教組織上,目標上就不固定,對於當地土著的教化和管理,也無專責機構,或配合的行政人員加以處理。
而且,這些傳教士來臺之前,都抱有「殉教」的決心,所以經常深入西班牙軍隊勢力無法抵達的蠻荒區,以他們的決心和愛心感化當地居民。
所以說,迄1636年為止,西班牙在臺只有10年,但其教化成績卻是十分輝煌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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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9月 14 週一 201516:00
  • 參之五、宣教尾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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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1636年以後,情況就不同了。
西班牙到臺灣的主要目的是貿易,1624年西班牙在泰國與日本發生貿易摩擦並交戰,其間的貿易自然減少。
而與中國的貿易,也因控制閩、粵沿海一帶的鄭芝龍,發佈禁令,故中國船極少來臺,貿易額遽降,使得原本來臺的貿易目的不見,加上日本實施鎖國,傳教士到日本的希望破滅,到中國情況也是如此。
1641年菲律賓發生明多羅島(Mindoro)回教判亂事件,西班牙總督覺得有必要集中火力對付,因此開始抽調臺灣部隊回菲,因殺害華神父等,被驅出的西那社人乘機潛入,破壞淡水砲臺,並焚毀沿岸教堂,神父被迫利用夜間傳教。
自此以後,西人傳教士鮮少來臺,其傳教範圍也無擴大。直到1642年臺灣北部落入荷蘭人之手,其俘虜中只有神父5人,修士1人,可見自1636年後傳教效果逐漸不彰。
總之,西班牙人在臺17年,貿易上的成就,並無成果,但傳教上卻是可歌可泣的,不似一般批評的只是殖民政教的產物。
這些神父拋頭顱灑熱血,絕對是可佩的,也因為他們的犧牲,使得整個北部地區信教者多。北投及大龍峒一帶的首領,甚至也以「西班牙之子」自稱。
1662年8月,多明我會義大利籍傳教士李科羅神父(Victorio Ricci),奉鄭成功命令前往馬尼拉招諭,歸途遇颱漂流至基隆海邊。
當時自山中有許多操華語、西班牙語的原住民,向其謂彼係教徒,並出示所帶珠數,十字架與聖像等,跪伏在李神父腳前,訴說他們甚盼傳教士的到來。
李神父為他們講道,並以教理測驗為之受洗,至離去時,他們神情極為激昂,準備糧食,請其永住。
但李神父因在中國傳教工作未能中斷,不得已揮淚離別,由此可見西班牙人傳教的用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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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9月 13 週日 201517:00
  • 肆之一、明鄭據臺始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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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鄭治台,統計從明永曆16年(1661)到永曆37年(1683)總計23年。鄭成功雖是海盜出身,但對明朝之盡忠卻是史所公認。
鄭成功原名森,字福松。天啟4年(1624)生於日本長崎附近的平戶。其父鄭芝龍福建南安人,原為海寇李旦部屬,與顏思齊為伍居住日本期間,娶日人田川氏為妻,後謀在日叛藩不成亡命海上。
天啟年間成為中國東南沿海最大海寇,受明朝招降,官拜守備加遊擊,又續剿滅李魁奇、鍾斌、劉香等海盜有功,崇禎17年(1644)封為南安伯。時值滿清入關攻入北京,明思宗自縊而死。
滿清在北京即位,稱為世祖,順治元年(1644)。是年,弘光帝即位南京,不幸次年又被攻城而亡。
不得已,明朝遺臣等只好共奉唐王朱聿鍵在福州即位,改元隆武元年(1645)。由於地處鄭芝龍勢力範圍,朝廷對之倚重更深,故除對其部屬授官封爵外,封鄭芝龍為平伯公,其子亦賜姓「國姓」朱,改名成功,以為攏絡。
次年,又將鄭成功晉升為忠孝伯,官拜「招討大將軍」。雖然明隆武帝對鄭芝龍如此倚重,但鄭芝龍卻仍接受清朝招降,故意將其部隊撤出福建,好讓清軍入福州,讓明隆武帝被囚,關在福州絕食而死。
由於鄭芝龍降清,未率部隊前來,引來清兵懷疑,致遭扣押後送北京。而鄭成功母親,卻在清兵南下時,不堪受辱自殺而亡。
就在鄭芝龍決定降清時,為鄭成功以「父教子忠,不聞以貳。為理由拒絕。
明永曆元年(1647)鄭成功因此屯兵鼓浪嶼。明永曆4年(1650)殺其族兄定遠侯鄭聯,驅逐鄭彩,奪取金門、廈門兩地,開始以金廈為反清復明的根據地。
在父降母死情況下,鄭成功決定抗清到底,以國姓爺招討大將軍名義號召舊屬,從永曆4年到永曆14年(1650~1660),以金門、廈門為基地,在泉州、潮州、漳州一帶建立勢力,並奉廣州即位的明永曆為帝。
永曆12年(1658),由於其功勳,被加封為延平郡王,賜尚方寶劍,以便宜行事。為了反清復明鄭成功二次出兵北伐,可惜未成功。
尤其是永曆13年(1659)進攻南京時,金陵一役因輕敵,吃了致命的敗戰,鄭氏深知在中國無立足之地。適值福建大旱,在軍餉嚴重不足下,恰好有荷蘭通譯何斌投誠向其訴說:
「臺灣沃野千里,四通外洋,橫絕大海,足與中國抗衡。土番受紅夷欺凌,每欲反噬;以天威臨之,如猛虎逐羊群也。其得地(得其地)足以廣國,取其地足以餉兵,進戰退守勿踰於此。」遊說其攻台並自願任嚮導。
何斌本為居住臺灣的「頭人」,父子兩代不僅在臺從事東南亞、日本間貿易,也替荷蘭人包辦徵稅事宜,深為荷蘭人倚重,後來成為荷蘭人與鄭成功之間的貿易橋樑。
1655年突因私吞中國帆船,應納給荷蘭政府之輸出稅額,遭公司解僱,剝奪其徵稅包辦權,並課以罰款。因此離臺投奔鄭成功,力勸攻臺(十一212頁)。
鄭成功當時有意攻打呂宋(二六一附註3),但因缺糧甚急。經何斌一再遊說,最後採其建議。於永曆14年(1660)二次攻台,都因荷蘭人警覺而失敗。
最後採欺敵方法,利用臺灣派人來訪機會修書臺灣長官,謂無意開啟戰事。
臺灣雖在滿天攻臺謠言中,荷蘭艦隊司令范德來恩(Joan Vander Laen)卻信其言,不顧臺灣長官警告,於永曆15年(1661)2月率領艦隊及士兵離臺,準備伺機轉攻澳門,謀取與中國貿易的機會。
鄭成功攻台
鄭成功見機會成熟,遂於4月1日親率1萬7千名士兵,分乘百餘艘船,從澎湖來到臺南,在鹿耳門北線尾,和加老灣之間登陸,不久即攻下赤崁樓,並包圍熱蘭遮城。
至永曆16年(1662)2月圍城10個月,荷蘭人遂降。明鄭總共據臺23年,從永曆16年(1661),直到永曆37年(1683),歷經鄭成功、鄭經、鄭克塽等3代,最後亡於原為鄭成功部屬但叛反的清將施琅手中。
鄭成功據臺主要目的,即是尋求糧餉,做為反清復明的根據地,而無久留整治的決心。雖然鄭成功據臺初期,曾制定寓兵於農的政策。
然其內容乃為解決初抵臺灣,糧食供應不足,且為屯糧以備「光復」中國戰備之用。可惜鄭成功據臺不久,就因清廷為報復他而採用降將黃梧的「平海政策」。黃梧向清朝獻策:
「金廈兩島彈丸之地,得延今日而尤能抗拒者,實由沿海民走險,諸物無不接濟。若設使海民盡徙內地,設立邊界,布置防守,不攻自破也。……且將沿海船隻燒燬,寸板不許下水。
溪河豎樁柵,貨物不許越界。違者死無赦。如此半載,船無修葺,糧草不繼,自然瓦解,此所謂不用戰而坐看其死也。」
結果清朝採其建議,將沿海一帶,自山東以下至閩粵,沿海居民俱內遷30里。使沿海居民,生靈塗炭。並使一向靠海謀生,鄭成功部隊,遭受重大的經濟打擊。
永曆15年(1661)11月鄭芝龍雖降,清朝卻以與鄭成功暗通書信殺害鄭芝龍並累及家屬,掘其祖墳。
加上留守金、廈的鄭成功之子鄭經,私通四弟乳母陳氏私生一子,被治軍嚴法的鄭成功下令治死,並罪及管教不嚴鄭經的母親董夫人,卻遭金、廈等守將抗命僅殺其孫及陳氏。擄捉傳令的武衛周全斌,且禁糧船來臺,雙方音訊因而斷絕。
此外,原為鄭成功貿易重鎮的呂宋,竟因永曆16年(1662)鄭成功致書西班牙,勸其等能以荷蘭人為鑑,「每年俯首朝貢」來降。
這個舉措卻引起西班牙恐慌,一面回信以「無理、粗魯、膚淺」相責外,並以「閣下生命短暫,智力有限」反唇相譏。
又唯恐類似臺灣,漢人反叛事件重演,竟驅逐呂宋非天主教華人,引起動亂後並通誅殺華人數萬,其中包括鄭成功許多部屬,並斷絕其間的貿易,使鄭成功困難的經濟再受打擊。
最不幸的則是該年4月,又聞明永曆帝因西南兵敗逃至緬甸,後為緬甸酋長出賣,被執至雲南,為吳三桂所弒。消息傳來朝野哀痛。加上臺灣初闢困難重重,病疫流行及糧食不繼,不利的局勢更是雪上加霜。
這些不幸消息接踵而來打擊鄭成功頗大,最後積鬱成疾,加上水土不服,永曆16年(1662)6月,終於一病不起病逝臺灣,得年39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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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9月 12 週六 201517:00
  • 肆之二、明鄭來臺與反攻大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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鄭成功抗清所以失敗,原因很多。部隊多海盜,殘酷成性。西班牙宣教士康貝斯(Padre Francisco Conbes)於1667年在《國姓爺之招諭呂宋》一文中如此批評他說:
「1644年,他年僅21歲,卻已開始獲得勢力,將人口眾多的中國沿岸各城鎮,悉以掠奪破壞。使他成為海上絕對霸主,在中國幾乎有『帖木耳』重來之稱呼。
但他殘忍已極,任一己之怒,所殺者逾三百萬人云云。他對眾人雖有殘忍行為,但他們卻都悉數服從他,並共同喜獲掠奪之利益。因其國民常受此最有力之佳餌所動,致盲目去冒其最大之危險。」(十一411頁)
而為統領這些過去為海盜的部隊,則必有嚴明的軍律。鄭成功治軍甚嚴,稍有犯錯即使至親,斬殺亦所不惜。
像明永曆5年(1651)因奉王命南下,企圖與西南抗清部隊會師廣州。其三位叔叔趁鄭成功不在,顧念鄭芝龍舊情讓清兵進廈門,劫走鄭成功家產及黃金90萬兩。
鄭成功歸來後,憤而殺其叔鄭芝莞,鄭鴻逵雖有兵權但不願與鄭成功為敵,散兵艦為商漁船,自己逃身至白沙。
而鄭芝豹也於不久後因勸鄭成功釋放施琅不成後,觀察到其殘酷本性因而降清。鄭成功此種嚴法作為,在國家興亡之際雖有必要。但他操之過嚴,致使許多優秀部下,因而降清。史學家朱逷先曾為此批評說:
「追溯成功賜姓之由,全由(其叔鄭)鴻逵擁戴昭宗所致;芝龍投降,欲挾成功見清貝勒博洛,鴻逵陰縱之入海(私縱入海)。至昭宗時,成功南下(會師)勤王,鴻逵亦出兵相助。
觀其與芝龍書(書信),眷念舊恩,不貪新榮,(遣)散兵艦為商漁,白沙以弢晦(韜晦意為退休),書中迴護成功,沒齒無怨。而成功則以家產之喪亡,殺芝莞以洩恨。
鴻逵逃身白沙,幸而免戮(被殺),忘大德而不赦小過,此施琅、黃梧(等)輩所以寧反面事仇也。……及至黃梧獻平海五策,於是芝龍被殺,祖墳被掘,內地絕其商販,沿海遷其居民。
於是大軍之給養已絕,不得不退闢臺灣,鬱怒之餘,致病肝急,以致濫用權威,人多思叛。至欲以小過,殺其子經及妻董氏,骨肉且不能相容,而何況乎他人,於是眾叛親離,反以自戕其身。
成功英年得志,局量末弘(寬廣),中道摧折,不竟其業,誠可惜也。」(一八三99頁)
另一使他失敗原因,是他的戰略一直固守在本為海盜基地的閩、粵兩地,末能審視局勢,與當時雄據西南的西寧王李定國聯手對付清兵。
甚至從明永曆7年(1653)到12年(1658),清兵個個擊破,利用與之和議機會,出兵伐西,造成西寧王兵敗。後來鄭成功雖仍揮兵北伐,可惜,西征之師已調頭回防,也是造成金陵大敗的原因。對此過程朱逷先也說:
「西寧王李定國,與延平王鄭成功,實昭宗時西南、東南之雙柱。其兵威皆能震慴水陸,其忠義皆能昭人耳目。當時二雄若能溝通廣東,連兵北伐,則清廷必不能安枕。
而鄭成功卻專顧根本之地,不肯長離閩粵,且牽制於當時正與清廷和議,故屢愆(延)師期。雖遣林察等偶爾會師,然既已愆期,又不親征,徒爾塞責。……當時的部將周全斌,亦曾為此建議:
『大將軍志在勤王,當以計(離)間耿(繼茂)、尚(可喜)、吳(三桂)使反正,檄孫可望、李定國分兵川楚,連師閩粵,一道出湖北,徑取南鄭,窺洛陽,拊其背;一由巴蜀(四川)搗關中,封函谷,扼其項;一浮長江,畫南都,遏其饟,以虛其腹,此上策也。』。
……若夫棲兵各島,以間(其間)蠶食浙粵沿海諸郡邑,陸取南贛、汀、邵,觀釁(視機)乘便,此下策也。」
可惜鄭成功不聽其言,取下策行之。以至於清廷利用與鄭成功和議機會,出兵西南。而後鄭成功雖出兵南京,南京一役,清廷西征之師,適已凱還,遂致大敗,其不能東西呼應,常失時機,彰彰明甚。(一八三71頁)

明鄭撤退來台
而造成鄭成功無法反攻的最大原因,乃是經略臺灣。事實上,鄭成功攻臺出乎當時許多人意外。許多明朝遺臣,像明兵部尚書張蒼水,就以「入臺灣,則金門、廈門兩島不可守,是辜天下之大望也。」相勸。
有些遺臣,甚至以詩句「中原方逐鹿,何暇問虹梁。……寄語避秦海上客,衣冠黃綺總堪疑。等作詩相譏(八五 80頁)。
鄭成功因聽信何斌之言一意孤行,以為臺灣富庶,一到臺灣即能取得糧餉,成為反攻利器。故只備5日糧即來攻臺。沒想到荷蘭人死守熱蘭遮城8個月,使鄭成功部隊損兵折將死亡萬餘人,元氣大傷。
加上因糧需不得不分配部隊,到處屯兵求糧。「兵散易,再合難。」雖然後來因勝利取得荷蘭人遺留下的大炮150 門、槍枝 4 千挺、5年份之彈藥與糧食,以及價值500萬之其他貨物,但已無力反攻中國。
據當時被荷蘭俘虜的中國人說,居住在中國鄭成功的兒子(鄭經),寫信問其父親:「何以不還中國。」
鄭成功回答:「因受何斌之欺瞞來臺,深以為恥,故不還國。」而何斌也因此羞見鄭成功,鬱卒以終下場凄涼(根據巴達維亞城日記)。
於鄭成功來臺,朱逷先也做評論,說:「觀此臺灣初闢,將士多不願行,即行矣,仍有『生入玉門』(生入死門關)之意,故不肯遷移家眷,甚至留守之鄭泰、洪旭等據思明(廈門)、金門而抗令,封鎖船艦,截留監紀。成功之發憤以卒,此亦其最大原因也。(一八三192頁)
鄭成功死後,其內部開始內鬥。永曆16年(1662)臺灣以鄭成功遺命,欲舉其弟鄭襲繼位。而在金廈抗命的鄭經聞訊後,立即以熟悉臺灣防務的周全斌為督軍,陳永華為諮議參軍,率兵潛來臺灣。激戰後得勝,誅殺首謀數人。
從首謀書信中,聞知在金門力阻鄭成功斬殺鄭經的伯父鄭泰也涉案。於是在該年2月,又率部屬返回金廈誘殺鄭泰,使其部屬因而降清。
適值荷蘭人因聞鄭成功病逝,於是企圖聯合清兵以交換貿易為條件,協助攻打金廈。永曆17年(1663)9月,徵得清朝福建總督李率泰同意聯合攻打金廈,使得據守14年的金廈因此落入清兵手中,鄭經只好退入銅山。
第2年(1664)春,鄭經不得已,在洪旭的勸導下率兵過臺,退守臺灣東都(台南市)。同行的,另有明朝宗室,寧靜王朱術桂、瀘溪王朱慈爌、巴東王朱浚、魯王世子朱桓,以及明朝諸遺臣、鄉紳等數百人。明朝至此,終於失去中國所有的國土。
清朝以外族身份,從天啟2年(1622)入關至此,經40多年的爭戰終能統治中國,其內心之喜悅,不可言諭。雖說鄭經仍在臺灣,對滿清言究屬海外。
所以在永曆19年(1665),令水師提督施琅,最後一次攻打臺灣,遇颱船散,攻台不成後。即調回施琅,授官為內大臣,歸旗。
開始實施以招撫替代攻臺,永曆23年(1669)取消海禁,允許展界,讓民回耕,兩地因而有片斷之和平。
直到三藩之亂,永曆28年(1674)鄭經復奪廈門,永曆30年(1676)復令遷界,最後鄭氏降清,康熙23年(1684)臺灣納入清朝版圖,海上平靖方再施行展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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